本招標項目名稱為:國 (江蘇)風電有限公司國華Z1海上光伏項目前期專題咨詢服務公開招標,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一、項目概況:
國華Z1海上光伏項目位于江蘇省管海域,離岸距離約37km,項目分兩期建設,一期建設50萬千瓦海上光伏試點項目,二期建設84萬千瓦海上光伏項目。光伏場區所發電能通過220kV海纜送入陸上集控中心,然后經架空線路接入系統變電站。本工程擬新建220kV海上升壓站、陸上集控中心,并配置10%、2小時儲能。本項目計劃2025年開工,2026年并網。(詳見技術文件)
具體服務地點:江蘇省或招標人指定地點。
二、招標范圍:
擬開展國華Z1海上光伏項目前期專題咨詢服務公開招標工作,服務內容主要包括:項目申請報告;資源評估及評審;海洋水文觀測資料及相關專題報告;可研測量、初勘;立項可研報告及相關專題編制;投資決策版可研報告及相關專題、項目投資風險評估報告、投資決策階段項目評估報告;軍事論證意見;海域使用論證報告及用海;海上、陸上環評報告及相關專題審查、批復、輻射環評;水上交通安全條件評價報告編制、審查及批復;濕地保護與恢復方案、生態空間管控區等相關專題報告;海底電纜路由桌面研究報告、調查勘測報告及審批;近岸海域環境功能區劃調整報告及批復;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備案;接入系統方案及批復;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復;地質災害和壓覆礦產報告;海纜穿堤方案、防洪評價報告及批復;安全預評價報告;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陸上集控站、儲能站用地相關專題;東臺海上光伏發展規劃等。(詳見技術文件)
三、計劃服務期限:服務期為自接到招標人通知之日起三年。
因項目處于機會研究階段,工作開始時間最終以招標人通知為準,在招標人規定時間內沒有完成全部工作內容,投標人應繼續服務,直至服務內容全部完成,但最終工作進度確保不影響本項目可研收口、投資決策及開工時間、建設進度要求,不發生費用變化,具體服務期限以項目具體進展情況為準。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甲級資質。
(3)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勘察綜合甲級資質及以上資質證書。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20年5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1份已完成的200MW及以上海上風電項目或200MW及以上海上光伏項目前期咨詢服務(含可研和海域論證報告編制專題)合同業績,和1份已完成的200MW及以上海上風電項目勘察設計服務合同業績;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掃描件和工作已完成的證明文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工作已完成的證明文件是對應工作已完成取得的批復文件,也可以是由最終用戶蓋章的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已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終用戶,合同甲方獲取的最終用戶證明也可)。
【4】信譽要求:/
【5】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1)投標人擬派的項目負責人須具有并提供高級工程師及以上職稱證書。
(2)項目負責人須至少具有1個200MW及以上海上風電項目或200MW及以上海上光伏項目前期咨詢服務(含可研和海域論證報告編制專題)或200MW及以上海上風電項目勘察設計服務項目負責人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負責人業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項目負責人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或任命文件(后補無效)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項目名稱、項目負責人及單位名稱)。
(3)項目負責人須提供其在投標單位近12個月的社保繳費證明。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7】設備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5-05-31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5-06-06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