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凌電力沅江公司托口電廠 1-4 號發變組保護裝置升級改造項目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項目資金來源:本項目資金已落實。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
托口電廠1-4 號發電機保護裝置為南瑞繼保生產的RCS-985GW(A、B 套同一型號)微機保護裝置,1-4 號主變保護裝置為南瑞繼保生產的RCS-985TW(A、B套同一型號)微機保護裝置。隨著運行年限的增加,裝置內部電路板電子元器件老化風險逐步提升,近年來保護裝置發生過多次裝置故障,威脅電廠的安全穩定運行。為保證電廠設備的安全穩定運行,根據相關要求,現對托口電廠1-4 號發電機保護及主變保護裝置升級改造,以確保運行穩定及設備整體安全性能提升。
2.2 招標范圍
本招標項目的招標范圍為托口電廠 1-4 號機發電機及主變保護裝置升級改造,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設備采購;定值核算;設備拆裝及調試;技術服務。
2.3 工期要求
合同簽訂后 90 天內完成 1-4 號發電機保護、主變壓器保護、勵磁變壓器保護、廠變高壓側保護和10kV 廠用電系統繼電保護等定值整定計算。保護定值核算根據托口電廠電氣主接線圖進行。
項目計劃分四年實施,2025 年對1 號發變組保護升級改造,2026 年對3 號機組發變組保護升級改造,2027 年對4 號機組發變組保護升級改造,2028 年對2號機組發變組保護升級改造。具體工期隨每年機組檢修進行,施工時間根據電廠安排確定。設備材料等應在改造施工日期前30 天外完成到貨驗收。
計劃開工日期:2025 年 09 月 01 日;計劃竣工日期:2028 年 04 月 30 日。具體工期以發包人通知為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資格。
3.2 資質條件
3.2.1 投標人的設備必須具有國家質檢部門的認可文件,以及國家電力部門鑒定證書和生產許可證、電網入網許可證。
3.2.2 投標人原則上應為設備生產制造廠商,如為代理商投標,代理商需獲得生產制造廠商正規授權,并提供授權證明。
3.2.3 擬委托的定值計算單位近 5 年以來具有 1 項及以上華中電網區域定值整定計算業績(必須提供由國家電網華中調控分中心繼電保護處出具的備案通過證明,并附業主/用戶聯系方式,否則為無效業績)。
3.3 供貨業績:投標人近 5 年具有 2 臺及以上國內 200MW 及以上廠站發變組繼電保護裝置供貨及調試經驗(必須提供業主/用戶證明,否則不予采納)。
3.4 財務狀況
3.4.1 投標人近3 年(2022-2024 年)財務能力穩定、可靠,流動資金能滿足本招標設備的制造和供貨要求。
3.4.2 投標人應提交最近3 個會計年度(2022-2024 年)經合法中介機構審計的財務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損益表)、財務報表附注、審計報告,并按要求填寫《投標單位主要財務指標表》(格式見第八章投標函及其附錄)。
3.5 加工設備:具備足夠的廠房、設備制造、加工等生產能力;具有符合技術規范所規定的設備試驗、檢驗設施(包括車間和現場試驗、檢驗)和制造工藝。
3.6 主要技術人員:擬投入的現場調試技術人員應從事繼電保護裝置調試 1年及以上經驗(必須提供繼電保護從業資格證、公司社保證明文件,否則不予采納);且近3 年至少有1 個及以上國內500kV 及以上廠站保護裝置改造現場調試業績(必須提供業主/用戶證明)。
3.7 履約信譽:應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業績,并在過去按時履行合同和提供合同設備的交易中獲得用戶的好評。
3.8 其他
3.8.1 投標人近36 個月內(含,自投標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騙取中標、嚴重違約及因自身的責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3.8.2 投標人沒有處于集團公司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內;未被列入五凌電力有限公司供應商涉案“黑名單”。
3.8.3 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主要負責人為同一個人或存在管理、控股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與同
一個標段的投標;(2)國產設備的代理商(采購成套設備或大宗材料除外);(3)進口設備、材料國外制造商在國內有銷售、辦事代表機構能直接銷售,
代理商投標的。(4)同一貨物/產品(同一品牌同一型號)如為代理商投標,出現多家授權
代理商同時參加投標的;(5)被責令停業的;(6)被暫停或取消投標資格的;(7)財產被接管或凍結的;(8)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發售截止時間:2025-05-27(北京時間)。
本項目實行在線售賣招標文件。欲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請聯系辦理供應商會員事宜,成為正式供應商后根據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在線完成招
標文件的購買!為保證您能夠順利投標,具體要求及購買標書流程請聯系 010-68818478
聯系人:劉工
手機:13681557910 (微信同號)
郵箱:1490789738@qq.com
1.招標條件
項目資金來源:本項目資金已落實。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
托口電廠1-4 號發電機保護裝置為南瑞繼保生產的RCS-985GW(A、B 套同一型號)微機保護裝置,1-4 號主變保護裝置為南瑞繼保生產的RCS-985TW(A、B套同一型號)微機保護裝置。隨著運行年限的增加,裝置內部電路板電子元器件老化風險逐步提升,近年來保護裝置發生過多次裝置故障,威脅電廠的安全穩定運行。為保證電廠設備的安全穩定運行,根據相關要求,現對托口電廠1-4 號發電機保護及主變保護裝置升級改造,以確保運行穩定及設備整體安全性能提升。
2.2 招標范圍
本招標項目的招標范圍為托口電廠 1-4 號機發電機及主變保護裝置升級改造,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設備采購;定值核算;設備拆裝及調試;技術服務。
2.3 工期要求
合同簽訂后 90 天內完成 1-4 號發電機保護、主變壓器保護、勵磁變壓器保護、廠變高壓側保護和10kV 廠用電系統繼電保護等定值整定計算。保護定值核算根據托口電廠電氣主接線圖進行。
項目計劃分四年實施,2025 年對1 號發變組保護升級改造,2026 年對3 號機組發變組保護升級改造,2027 年對4 號機組發變組保護升級改造,2028 年對2號機組發變組保護升級改造。具體工期隨每年機組檢修進行,施工時間根據電廠安排確定。設備材料等應在改造施工日期前30 天外完成到貨驗收。
計劃開工日期:2025 年 09 月 01 日;計劃竣工日期:2028 年 04 月 30 日。具體工期以發包人通知為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資格。
3.2 資質條件
3.2.1 投標人的設備必須具有國家質檢部門的認可文件,以及國家電力部門鑒定證書和生產許可證、電網入網許可證。
3.2.2 投標人原則上應為設備生產制造廠商,如為代理商投標,代理商需獲得生產制造廠商正規授權,并提供授權證明。
3.2.3 擬委托的定值計算單位近 5 年以來具有 1 項及以上華中電網區域定值整定計算業績(必須提供由國家電網華中調控分中心繼電保護處出具的備案通過證明,并附業主/用戶聯系方式,否則為無效業績)。
3.3 供貨業績:投標人近 5 年具有 2 臺及以上國內 200MW 及以上廠站發變組繼電保護裝置供貨及調試經驗(必須提供業主/用戶證明,否則不予采納)。
3.4 財務狀況
3.4.1 投標人近3 年(2022-2024 年)財務能力穩定、可靠,流動資金能滿足本招標設備的制造和供貨要求。
3.4.2 投標人應提交最近3 個會計年度(2022-2024 年)經合法中介機構審計的財務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損益表)、財務報表附注、審計報告,并按要求填寫《投標單位主要財務指標表》(格式見第八章投標函及其附錄)。
3.5 加工設備:具備足夠的廠房、設備制造、加工等生產能力;具有符合技術規范所規定的設備試驗、檢驗設施(包括車間和現場試驗、檢驗)和制造工藝。
3.6 主要技術人員:擬投入的現場調試技術人員應從事繼電保護裝置調試 1年及以上經驗(必須提供繼電保護從業資格證、公司社保證明文件,否則不予采納);且近3 年至少有1 個及以上國內500kV 及以上廠站保護裝置改造現場調試業績(必須提供業主/用戶證明)。
3.7 履約信譽:應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業績,并在過去按時履行合同和提供合同設備的交易中獲得用戶的好評。
3.8 其他
3.8.1 投標人近36 個月內(含,自投標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騙取中標、嚴重違約及因自身的責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3.8.2 投標人沒有處于集團公司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內;未被列入五凌電力有限公司供應商涉案“黑名單”。
3.8.3 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主要負責人為同一個人或存在管理、控股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與同
一個標段的投標;(2)國產設備的代理商(采購成套設備或大宗材料除外);(3)進口設備、材料國外制造商在國內有銷售、辦事代表機構能直接銷售,
代理商投標的。(4)同一貨物/產品(同一品牌同一型號)如為代理商投標,出現多家授權
代理商同時參加投標的;(5)被責令停業的;(6)被暫停或取消投標資格的;(7)財產被接管或凍結的;(8)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發售截止時間:2025-05-27(北京時間)。
本項目實行在線售賣招標文件。欲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請聯系辦理供應商會員事宜,成為正式供應商后根據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在線完成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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