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
本招標項目劍河縣智慧交通樞紐中心項目(設計+施工)EPC總承包(二次)已由劍河縣發展和改革局以關于劍河縣智慧交通樞紐中心項目初步設計的批復劍發改投資〔2024〕199號批準建設,招標人(項目業主)為劍河縣國有資本投資運營(集團) ,招標項目資金來自非政府投資。該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
2.1 建設 |
2.2 建設規模:主要內容含建設客運大樓9465.84平方米、公交車站配套用房388.02平方米、營運車安檢棚164平方米、門衛室22.50平方米、地下通道出入口雨棚54.25平方米、客運大樓架空層和地下通道不計容面積942.27平方米、停車位123個,室外供排水、電氣工程、地面鋪裝工程、綠化工程等相關配套附屬設施。 |
2.3 合同估算價:39383500元。 |
2.4 計劃工期:730 天。 |
2.5 標段劃分:劍河縣智慧交通樞紐中心項目(設計+施工)EPC總承包(二次)。 |
2.6 招標范圍:設計范圍:完成本項目實施性方案設計、初步設計(含概算編制)及施工圖設計;提供相應設計技術交底,并解決施工中的設計技術問題,施工現場的配合服務及后期服務等; 施工范圍:建設客運大樓9465.84平方米、公交車站配套用房388.02平方米、營運車安檢棚164平方米、門衛室22.50平方米、地下通道出入口雨棚54.25平方米、客運大樓架空層和地下通道不計容面積942.27平方米、停車位123個,室外供排水、電氣工程、地面鋪裝工程、綠化工程等相關配套附屬設施。 |
3.投標人資格要求 |
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1)設計資質要求:具備建筑行業(建筑工程)甲級或以上資質;(2)施工資質要求:具備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業績,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須具備如下專業設計項目負責人須具備一級注冊建筑師資格;施工項目負責人(或項目經理)須具備建筑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級注冊建造師,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且未擔任其他在建建設工程的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 |
3.2 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1)聯合體各方應按招標文件提供的格式簽訂聯合體協議書,明確聯合體牽頭人和各方權利 義務;(2) 由同一專業的單位組成的聯合體,按照資質等級較低的單位確定資質等級;(3) 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參加其他聯合體在本招標項目中投標;(4)本項目聯合 體中的牽頭人由具備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的(施工單位)聯合體成員作為聯合體牽頭人;(5)聯合體成員數量不限; (6)聯合體投標的獲取招標文件時需要聯合體牽頭人及成員同時錄入信息。 |
3.3 各投標人均可就本項目上述標段中的1個標段投標,但最多允許中標1 個標段(適用于分標段的招標項目)。 |
4.
未在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www.dlztb.com)上注冊會員的單位應先點擊注冊。登錄成功后的在招標會員區根據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獲取招標文件! 更多>同類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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