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聯合電力 包頭第一熱電廠 運行通勤車租賃服務項目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HNZB2023-10-3-062 ) 項目所在地區:內蒙古包頭市 1. 招標條件 本項目為北方聯合電力 包頭第一熱電廠運行通勤車租賃服務項目,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招標人為北方聯合電力 包頭第一熱電廠。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北方聯合電力 包頭第一熱電廠老廠位于包頭市昆區包鋼廠區院內,新廠位于包頭市昆區卜爾漢圖鎮背鍋窯子村,本項目為包頭第一熱電廠新廠區、老廠區發往包頭市城區運行通勤車服務,投標方按照招標方要求自行組織車輛進行承包服務。 2.2規模:2×300MW+2×125MW。 2.3服務期:本項目招標服務期為合同簽訂之日起兩年。合同履約期間招標方可以對上年度服務進行考核,考核結果不通過的招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2.4招標范圍:投標人須提供4輛車和符合要求的6名駕駛員,負責完成包頭第一熱電廠運行通勤車租賃服務。其中包頭第一熱電廠新廠區、老廠區發往包頭市城區運行通勤車各2輛,每日新廠區、老廠通勤車各往返3趟,節假日不休息,每日老廠通勤車行駛總里程約150公里,新廠通勤車行駛總里程約260公里。投標方按照招標方要求自行組織車輛進行承包服務,并負責服務期間所有車輛的燃料、保險、維修及配件、停車費、車輛年檢、人工、過路費、安全保障以及其他產生的費用。 如果因國家政策原因致使投標方提供的排放標準車輛停止使用,投標方應自行組織滿足排放要求的車輛進行承包服務,要求車況整體優良,符合交通運營、安全行駛標準。 具體范圍詳見招標文件技術規范書。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 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間內; (3) 近三年沒有有關部門認定的串通投標和弄虛作假騙取中標的行為,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服務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場監督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 )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 投標人具有道路運輸管理部門頒發的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且在有效期內。 3.2.2 投標人具有近年(合同簽訂時間為2019年1月1日至今)至少2份且每份合同金額不少于300萬元的客運車輛租賃合同業績,且每份中須至少含有4輛50座及以上的大客車,附合同關鍵頁影印件,如未提供上述關鍵信息則視為無效業績。 3.2.3 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3年10月12日9:00時起至2023年10月19日17:00時止。
4.3 聯系 未在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www.dlztb.com)上注冊會員的單位應先點擊注冊。登錄成功后的在招標會員區根據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獲取招標文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