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為 業主靖江市 辦公樓消防改造項目 、招標編號:ZYT-20230607-019, 資金已落實。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有意向的潛在投標人(以下簡稱投標人)可前來投標。
1.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1.1 工程地點:江蘇省靖江市。
1.2 工程規模及招標范圍:主要對泰州市靖江 進行辦公樓消防改造,項目預算為87萬(含稅),詳細技術要求見技術規范書及工作量清單和圖紙。本項目不劃分標包,承包方式:包工包料(發包人供應的材料除外)。
1.3 工 期: 60日歷日內完工。
1.4 質量要求:按要求完成招標范圍內的全部施工內容,施工質量滿足國家及行業相關規范、標準要求,滿足使用要求并通過甲方及相關部門消防驗收。
1.5 工程進度款的支付時間、方式:通過相關部門的竣工驗收后中標方提出請求并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支付至80%;竣工結算審計結束且檔案歸檔后,中標方提出請求并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支付至97%,余款3%作為質量保證金,質保期滿后付清(無息)。
1.6 合同簽訂主體:業主靖江市
1.7 本項目設置最高限價86.856724萬元(含稅),投標人報價如不滿足最高限價要求,其投標將被否決。
2.資格審查及評分方法
本工程招標采用 資格后審 ,資格審查方法: 合格制。
本工程采用評標方法:綜合評分法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供應商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其它相關的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具有良好的信譽和誠實的商業道德,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組織的營業執照等證明文件,復印件加蓋公章。
3.2 供應商須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須承諾能為本項目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3.3供應商須具備為本項目提供服務的能力,能夠滿足本次項目招標文件中提出的相關重要技術要求和服務標準。
3.4 供應商須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并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內)。(提供證明材料復印件并加蓋公章,原件備查)。
3.5 供應商參加采購活動近三年內(成立時間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時間起)無重大事故、在經營活動中無重大違法、違規記錄,查詢
(1) 授權人委托書
(2) 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
(3) 銀行匯款憑證;
(4)【稅務信息表,格式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