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2025年度常年法律顧問項目公開招標項目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名稱為:海外公司2023-2025年度常年法律顧問項目公開招標, 招標人為 海外開發投資有限公司,項目單位為: 海外開發投資有限公司,資金來源為自籌。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1項目概況:
海外開發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稱“海外公司”)于2011年在香港注冊成立,是 全資子公司。海外公司目前實行雙總部管理模式,2020年6月, 全資設立國家能源集團國際發展有限公司,作為國家能源集團直接管理的國際化投資平臺(為方便理解,以下統稱兩公司為“公司”)。
公司現擁有5個境外全資子公司,分別注冊于美國、新加坡、塞浦路斯、香港(2個),另設蒙古、美國、印尼、莫斯科四個境外代表機構。
2.1.2招標范圍:
為招標人提供為期兩年的常年法律服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就公司日常經營中涉及的法律、合規事項提供法律意見。
(2)協助公司開展法律風險管理工作,進行法律風險評估,提示法律風險,協助對公司重大經營決策提出法律防范措施。
(3)根據公司要求,協助或代表公司及時以非訴訟的方式處理公司同其他組織或個人之間的爭議、糾紛;為公司可能涉及的糾紛提供書面應對方案,或對公司確定的應對方案提出法律建議;就公司發生的投訴、索賠和爭議提供初步法律咨詢和建議。
(4)對公司深化企業改革、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加強經營管理等有關問題提供法律意見。
(5)協助起草、審核公司日常經營中的合同、制度等法律文件,并根據實際情況跟進重大合同、文件的執行情況,必要時向公司出具風險提示函。
(6)根據需要,協助制作經濟合同模板(每年不少于5個)。
(7)就公司現有項目及境外單位涉及的復雜法律、合規問題出具法律意見(包括但不限于香港特別行政區與美國、俄羅斯、蒙古、新加坡、塞浦路斯等國相關的法律問題)。
(8)協助起草、審核、修改與現有境外投資項目有關的備忘錄、協議及其他必要文件。
(9)就公司境外單位在運營與管理中所涉及的法律問題提供法律建議。
(10)協助起草、審核、修改與公司有意接觸的境內外項目有關的備忘錄、前期合作協議及其他必要文件。
(11)就公司有意接觸的境內外項目所在國的一般性法律環境研判和投資風險點分析提出法律意見。
(12)參與公司內部就具體項目的前期工作或交易事項舉行的會議,并就其中涉及的法律事項提出意見。
(13)在公司選聘專項法律顧問前,為公司有意接觸的境內外項目涉及的其他事項提供前期法律服務。
(14)為公司領導層及員工提供必要的法律培訓,每年不少于3次。
(15)就公司日常經營中涉及的其他法律、合規事項提供法律意見。
2.1.3服務期限:本項目服務期限為合同簽訂后24個月。招標人每年度對中標人履約情況進行考核評估,根據考評綜合情況,招標人有權選擇終止服務合同。
2.1.4服務地點:北京市。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為注冊在中國內地的律師事務所,須提供有效的《律師事務所執業許可證》掃描件;
(3)投標人須在中國香港有分支機構,須提供有效的香港執業許可證(即商業登記證)。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20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為至少2家國有企業提供常年法律服務,且單次服務期限至少為1年及以上,投標人須提供合同掃描件證明(合同掃描件證明須至少包括合同封面、合同簽訂時間、主要工作范圍或技術協議范圍、合同簽字頁/蓋章頁);
【4】信譽要求:/
【5】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1)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應由合伙人律師擔任,須提供項目負責人的聘用協議首頁及簽字頁掃描件,或提供能證明項目負責人合伙人身份的在職證明文件,或提供由投標人在相關律師官方登記信息頁加蓋公章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提供擬派項目負責人有效的中國內地律師資格證,須提供律師資格證掃描件。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投標人服務團隊(含項目負責人)須滿足以下要求:
(1)服務團隊應不少于5人,須提供服務團隊組成人員名單;
(2)服務團隊中合伙人律師不少于兩人,須提供項目負責人的聘用協議首頁及簽字頁掃描件,或提供能證明相關律師合伙人身份的在職證明文件,或提供由投標人在相關律師官方登記信息頁加蓋公章的證明文件;
(3) 服務團隊應至少有2名持有英美法系國家(或地區)法律執業資格的成員(投標人須就本項要求提供執業證書的掃描件);
(4)2020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服務團隊為至少2家國有企業提供常年法律服務,且單次服務期限至少為1年及以上,投標人須提供合同掃描件證明(合同掃描件證明須至少包括合同封面、合同簽訂時間、主要工作范圍或技術協議范圍、合同簽字頁/蓋章頁);
(5)2018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服務團隊為國有企業境外能源項目提供法律服務的經驗至少3項,投標人須提供合同掃描件證明(合同掃描件證明須至少包括合同封面、合同簽訂時間、主要工作范圍或技術協議范圍、合同簽字頁/蓋章頁)。
【7】設備要求:/
【8】其他要求:/
注:服務團隊必須使用本團隊或本團隊負責人的業績與資質,不允許借用其他律所或團隊的業績與資質。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3-05-25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3-06-01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