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樓區楊橋西路8-5號店面地上一層租賃項目 招標項目的潛在投標人應在福州市鼓樓區鼓屏路192號山海大廈南樓11層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FXZB-2023012
項目
預算金額:0.0000000 萬元(人民幣)
最高限價(如有):0.0000000 萬元(人民幣)
采購需求:
合同包
項目名稱
承租
期限
建筑面積
(平方米)
最低投標底價
(元/平方米/月)
投標保證金
(元)
遞增率
1
鼓樓區楊橋西路8-5號店面地上一層租賃項目
3年
365.00
88.00
97000
第二年起在上一年租金的基礎上每年環比遞增3%
備注:
1、簽訂合同時間:承租人(中標人)在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的3個工作日內到福州市城門供銷社簽訂《房屋租賃合同》,逾期未簽,視為承租人(中標人)棄標,取消其中標資格,并沒收投標保證金。
2、房屋交付時間:租賃場所實際交付日期以福州市城門供銷社向承租人(中標人)發出租賃房屋接收通知書為準。若承租人(中標人)未于交付日前往辦理租賃房屋的交接手續,則租賃房屋仍被視為已于交付日合格地交付予承租人(中標人)。
合同履行期限:租賃期限3年
本項目( 不接受 )聯合體投標。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一、凡有能力承接本次招標項目所述的內容,具備相關法律法規、行政規章條例和本公開招標文件中規定參加招標活動應當具備條件的境內注冊的合法經營企、事業單位或個人獨資企業或個體工商戶或其他組織或自然人。
二、投標人為企、事業單位或個人獨資企業或個體工商戶或其他組織,應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1)合格有效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2)合格有效的稅務登記證復印件(若是營業執照已更換為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投標人則無需提供稅務登記證復印件);
(3)單位負責人授權書原件(格式詳見第五章“投標文件格式”,投標代表是單位負責人無需);
(4)單位負責人及投標代表人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
(5)近三年內沒有合同違約記錄及拖欠租金書面聲明;
三、投標人為自然
(1)有效的身份證(雙面復印件);
(2)近三年內沒有合同違約記錄及拖欠租金書面聲明;
注:投標人提交以上文件或證明的所有復印件應是最新(有效)、清晰、加蓋持有者的公章或捺印。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三、 (北京時間,法定節假日除外)
方式:現場購買者,可直接到福建方興 辦理;異地
六、其他補充事宜
1.福建方興 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