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中志 受業主委托,擬對“2023年成都郵區中心支線郵路和成都 同城運輸外包”采購項目進行國內公開招標,茲邀請符合本次招標要求的投標人參加投標。
一、項目編號:SCZZ17-FZC-2023-0235。
二、項目
三、資金來源及金額:企業自籌,已落實,采購總預算1435.85萬元,其中:成都郵區中心支線郵路運輸外包,預算1047萬元;成都 同城專網運輸外包,預算388.85萬元。
四、招標項目簡介:
本項目共3個包。共計采購雙流機場郵件處理中心至成都各郊縣運輸外包郵路45條,以及天府機場郵件處理中心至15個郊縣的儲備運輸郵路45條,具體以招標文件內容為準。
包1為:成都郵區中心支線郵路運輸外包第一片區,包含范圍:邛崍、大邑、郫縣、蒲江、都江堰、崇州、雙流、溫江、新津,預算523.7萬元;
行政區域 |
郵路 |
開行方式 |
參考里程(Km) |
邛崍 |
成都(雙流)-邛崍 |
單程 |
72 |
成都(雙流)-邛崍 |
往返 |
148 |
|
成都(天府)-邛崍 |
單程 |
128 |
|
成都(天府)-邛崍 |
往返 |
264 |
|
成都(天府)-邛崍-成都(雙流) |
往返 |
200 |
|
成都(雙流)-邛崍-成都(天府) |
往返 |
200 |
|
大邑 |
成都(雙流)-大邑 |
單程 |
64 |
成都(雙流)-大邑 |
往返 |
138 |
|
成都(天府)-大邑 |
單程 |
123 |
|
成都(天府)-大邑 |
往返 |
245 |
|
成都(天府)-大邑-成都(雙流) |
往返 |
187 |
|
成都(雙流)-大邑-成都(天府) |
往返 |
187 |
|
成都(雙流)-青白江-成都(天府) |
往返 |
178 |
|
溫江 |
成都(雙流)-溫江 |
單程 |
33 |
成都(雙流)-溫江 |
往返 |
67 |
|
成都(天府)-溫江 |
單程 |
95 |
|
成都(天府)-溫江 |
往返 |
190 |
|
成都(天府)-溫江-成都(雙流) |
往返 |
128 |
|
成都(雙流)-溫江-成都(天府) |
往返 |
128 |
|
崇州 |
成都(雙流)-崇州 |
單程 |
51 |
成都(雙流)-崇州 |
往返 |
104 |
|
成都(天府)-崇州 |
單程 |
107 |
|
成都(天府)-崇州 |
往返 |
210 |
|
成都(天府)-崇州-成都(雙流) |
往返 |
158 |
|
成都(雙流)-崇州-成都(天府) |
往返 |
158 |
|
雙流 |
成都(雙流)-雙流 |
單程 |
6 |
成都(雙流)-雙流 |
往返 |
12 |
|
成都(天府)-雙流 |
單程 |
84 |
|
成都(天府)-雙流 |
往返 |
165 |
|
成都(天府)-雙流-成都(雙流) |
往返 |
100 |
|
成都(雙流)-雙流-成都(天府) |
往返 |
100 |
|
新津 |
成都(雙流)-新津 |
單程 |
28 |
成都(雙流)-新津 |
往返 |
52 |
|
成都(天府)-新津 |
單程 |
83 |
|
成都(天府)-新津 |
往返 |
161 |
|
成都(天府)-新津-成都(雙流) |
往返 |
147 |
|
成都(雙流)-新津-成都(天府) |
往返 |
147 |
|
郫縣 |
成都(雙流)-郫縣 |
單程 |
43 |
成都(雙流)-郫縣 |
往返 |
86 |
|
成都(天府)-郫縣 |
單程 |
106 |
|
成都(天府)-郫縣 |
往返 |
210 |
|
成都(天府)-郫縣-成都(雙流) |
往返 |
149 |
|
成都(雙流)-郫縣-成都(天府) |
往返 |
149 |
|
蒲江 |
成都(雙流)-蒲江 |
單程 |
72 |
成都(雙流)-蒲江 |
往返 |
142 |
|
成都(天府)-蒲江 |
單程 |
125 |
|
成都(天府)-蒲江 |
往返 |
234 |
|
成都(天府)-蒲江-成都(雙流) |
往返 |
197 |
|
成都(雙流)-蒲江-成都(天府) |
往返 |
197 |
|
都江堰 |
成都(雙流)-都江堰 |
單程 |
81 |
成都(雙流)-都江堰 |
往返 |
153 |
|
成都(天府)-都江堰 |
單程 |
135 |
|
成都(天府)-都江堰 |
往返 |
285 |
|
成都(天府)-都江堰-成都(雙流) |
往返 |
216 |
|
成都(雙流)-都江堰-成都(天府) |
往返 |
216 |
|
說明:1.表中里程數據僅供投標人參考。 |
包2為:成都郵區中心支線郵路運輸外包第二片區,包含范圍:金堂、彭州、青白江、新都、龍泉、簡陽,預算523.3萬元),外包運輸線路及開行方式概況如下:
行政區域 |
郵路 |
開行方式 |
參考里程(Km) |
彭州 |
成都(雙流)-彭州 |
單程 |
69 |
成都(雙流)-彭州 |
往返 |
138 |
|
成都(天府)-彭州 |
單程 |
116 |
|
成都(天府)-彭州 |
往返 |
237 |
|
成都(天府)-彭州-成都(雙流) |
往返 |
185 |
|
成都(雙流)-彭州-成都(天府) |
往返 |
185 |
|
青白江 |
成都(雙流)-青白江 |
單程 |
75 |
成都(雙流)-青白江 |
往返 |
141 |
|
成都(天府)-青白江 |
單程 |
103 |
|
成都(天府)-青白江 |
往返 |
196 |
|
成都(天府)-青白江-成都(雙流) |
往返 |
178 |
|
成都(雙流)-青白江-成都(天府) |
往返 |
178 |
|
新都 |
成都(雙流)-新都 |
單程 |
56 |
成都(雙流)-新都 |
往返 |
115 |
|
成都(天府)-新都 |
單程 |
100 |
|
成都(天府)-新都 |
往返 |
195 |
|
成都(天府)-新都-成都(雙流) |
往返 |
156 |
|
成都(雙流)-新都-成都(天府) |
往返 |
156 |
|
金堂 |
成都(雙流)-金堂 |
單程 |
75 |
成都(雙流)-金堂 |
往返 |
147 |
|
成都(天府)-金堂 |
單程 |
84 |
|
成都(天府)-金堂 |
往返 |
168 |
|
成都(天府)-金堂-成都(雙流) |
往返 |
159 |
|
成都(雙流)-金堂-成都(天府) |
往返 |
159 |
|
龍泉 |
成都(雙流)-龍泉 |
單程 |
30 |
成都(雙流)-龍泉 |
往返 |
64 |
|
成都(天府)-龍泉 |
單程 |
58 |
|
成都(天府)-龍泉 |
往返 |
116 |
|
成都(天府)-龍泉-成都(雙流) |
往返 |
96 |
|
成都(雙流)-龍泉-成都(天府) |
往返 |
96 |
|
簡陽 |
成都(雙流)-簡陽 |
單程 |
73 |
成都(雙流)-簡陽 |
往返 |
149 |
|
成都(天府)-簡陽 |
單程 |
25 |
|
成都(天府)-簡陽 |
往返 |
55 |
|
成都(天府)-簡陽-成都(雙流) |
往返 |
98 |
|
成都(雙流)-簡陽-成都(天府) |
往返 |
98 |
|
說明:1.表中里程數據僅供投標人參考。 |
包3為:成都 同城專網運輸外包,采購同城運輸外包線路條22條,預算388.85萬元,具體以招標文件內容為準。線路明細及開行方式概況如下:
序號 |
郵路名稱 |
參考里程(Km) |
開行方式 |
1 |
同城城東-成華1 |
55 |
往返串行每日3頻次 |
2 |
同城誠東-成華2 |
27 |
往返串行每日3頻次 |
3 |
同城城東-成華3 |
43 |
往返串行每日3頻次 |
4 |
同城城東-高新1 |
49 |
往返串行每日3頻次 |
5 |
同城城東-金牛1 |
71 |
往返串行每日3頻次 |
6 |
同城城東-金牛2 |
73 |
往返串行每日3頻次 |
7 |
同城城東-金牛4 |
57 |
往返串行每日3頻次 |
8 |
同城城東-錦江1 |
20 |
往返串行每日3頻次 |
9 |
同城城東-錦江2 |
24 |
往返串行每日3頻次 |
10 |
同城城東-錦江3 |
28 |
往返串行每日3頻次 |
11 |
同城城東-青羊1 |
34 |
往返串行每日3頻次 |
12 |
同城城東-青羊2 |
53 |
往返串行每日3頻次 |
13 |
同城城東-青羊3 |
69 |
往返串行每日3頻次 |
14 |
同城城東-武侯1 |
45 |
往返串行每日3頻次 |
15 |
同城城東-武侯2 |
33 |
往返串行每日3頻次 |
16 |
同城城東-武候4 |
39 |
往返串行每日3頻次 |
17 |
同城城東-雙流華陽 |
105 |
往返單點每日3頻次 |
18 |
同城城東-龍泉 |
45 |
往返單點每日2頻次 |
19 |
同城城東-溫江 |
95 |
往返單點每日2頻次 |
20 |
同城城東-郫縣 |
93 |
往返單點每日2頻次 |
21 |
同城城東-新都 |
69 |
往返單點每日2頻次 |
22 |
同城成都-天府1 |
109 |
往返串行每日3頻次 |
說明:表中里程數據僅供投標人參考。 |
本項目
五、投標人參加本次采購活動,應當在提交投標文件前具備下列條件:
(一)包1和包2資格條件:
1.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港澳臺除外)依法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有能力為本項目提供貨物和服務的單位。
2.投標人須具備縣級(含)以上交通主管部門頒發的經營范圍包含普通貨運的《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
3.投標人須承諾中標后,根據招標人要求在成都市設立固定的經營場所或辦公地點,并提供承諾書。
4.投標人可以使用非自有車輛提供服務,非自有車輛必須歸屬于法人單位,非自有車輛須滿足相關資格條件,同時,須承諾對所有車輛的運輸服務承擔全部責任,并提供承諾書。
5.車型及數量要求:投標人能夠提供車輛額定載重不得低于7.9噸(統稱8噸)的自有廂式貨車20臺(含)及以上。投標提供的車輛應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投標人所有車輛(此種情形,投標人提供證明材料須證明車輛屬于投標人所有)。
(2)投標人的 、子公司、控股公司所有車輛(此種情形,投標人提供證明材料須證明相關 、子公司、控股公司與投標人的所屬關系,且提供證明材料須證明車輛屬于相關 、子公司、控股公司所有)。
(3)與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為同一人的企業所擁有的車輛(此種情形,投標人提供證明材料須證明相關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與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為同一人,且提供證明材料須證明車輛屬于相關企業所有)。
(4)投標人長期租賃的車輛(投標時須提供材料證明車輛歸屬法人單位且租賃有效期可滿足中標后1年期持續有效)。
6.須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或小規模納稅人,能夠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7.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8.自2020年1月1日起,投標人具有至少1個累計結算人民幣不低于300萬元的郵政或快遞物流行業委托運輸業績,提供合同和結算發票復印件。(業績金額以發票為準,評標評審價相同的,以業績金額從高到低推薦)。
9.投標人須提供每臺車輛的行駛證、年檢合格證、道路運輸證的復印件,且承諾車輛符合國家規定技術標準,車況和性能要保持良好,符合郵件運輸防火、防盜、防腐、防潮等設備配備要求,車輛駕駛員依法取得與所駕車型相適應的機動車駕駛證。(發現存在偽造車輛信息的,直接剔除其投標或中標資格。)
10.通過ISO9001質量管理體系認證。
11.2020年1月1日以來,投標人未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者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未被列入“信用中國”、“中國 ”的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
12.具有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提供由具有審計資格的第三方審計的2021年財務報表。
13.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要求:具有投資參股關系的關聯企業,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為直系親屬關系的不同供應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均不得同時參與本項目投標。
14.供應商必須遵守國家相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具有良好的信譽和誠實的商業道德;在“信用中國” 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供應商,被中國 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供應商,被業主、子公司、控股公司所有車輛(此種情形,投標人提供證明材料須證明相關 、子公司、控股公司與投標人的所屬關系,且提供證明材料須證明車輛屬于相關 、子公司、控股公司所有)。
(3)與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為同一人的企業所擁有的車輛(此種情形,投標人提供證明材料須證明相關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與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為同一人,且提供證明材料須證明車輛屬于相關企業所有)。
(4)投標人長期租賃的車輛(此種情形根據前一條款“投標人可以使用非自有車輛提供服務”提出,投標時須提供材料證明車輛的租賃有效期可滿足中標后1年期持續有效)。
7.投標人須提供每臺車輛的行駛證、年檢合格證、道路運輸證的復印件,且承諾車輛符合國家規定技術標準,車況和性能要保持良好,符合郵件運輸防火、防盜、防腐、防潮等設備配備要求,車輛駕駛員依法取得與所駕車型相適應的機動車駕駛證。(發現存在偽造車輛信息的,直接剔除其投標或中標資格。)
8.投標人須提供自2020年1月1日以來,累計合同結算金額(人民幣)不低于300萬元的郵政或快遞物流行業委托運輸業績,提供合同和相關結算證明。
9.投標人必須通過ISO9001質量管理體系認證,并提供有效復印件。
10.本項目投標期間,投標人未處于有關行政處罰期間, 未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者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未被各級人民法院列入“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11.具有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提供由具有審計資格的第三方審計的近一年(2021年)財務報表(三表一注)。
12.2020年1月1日以來,被“信用中國”、“中國 ”網站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處罰期限尚未屆滿的),不得參與本項目的招標采購活動。
13.與郵政無投資關系且存在以下情況的,不得參加采購活動:郵政領導人員及其親屬和其他特定關系人、郵政員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個人身份(組織委派的除外)擔任法人、董事長、總經理、監事的企業,以及郵政所屬工會或員工集體出資成立的企業。
14.被業主納入黑名單或在合作期間出現違規行為、被招標人實施采購準時限制的供應商參與的投標,視為無效投標。(招標人提供名單)。
15.投標人要有完善的管理制度,有針對郵政同城專網運輸業務的
16.投標人及其提供車輛的所有人均必須具備縣級(含)以上交通主管部門頒發的經營范圍包含“普通貨運”的《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并提供有效復印件。
17.投標人須承諾承擔郵件同城專網運輸任務的車輛,累計行駛里程在10萬公里以下,且使用年限在10年以內,并提供承諾書。
18.投標人承擔郵件同城專網運輸任務的車輛必須配備滿足交通運輸部道路運輸車輛衛星定位系統部標協議的北斗/GPS設備,具備接入中國郵政車輛運行管控平臺要求,并提供承諾書。
19.投標人須承諾對承擔運輸任務的車輛、人員及郵件依照規定投保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第三者商業責任險、駕駛員人身險和貨物保險,并在合同簽訂時將貨物保險保單原件交采購人驗視。其中單車貨物保險投保賠付額的標準不得低于100萬元每年。
20.投標人須承諾中標后承擔郵件運輸任務車輛,除雙方單獨約定外包,承運人須保證郵件的單獨運輸,杜絕郵件和其他貨物、物品拼裝,并提供承諾書。
21.投標人提供的承擔郵件運輸任務車輛,嚴禁懸掛、噴涂“中國郵政”標識,并提供承諾書。
22.投標人的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為直系親屬關系),或具有投資參股關系的關聯企業,或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投標。
23.投標人必須按照招標文件的要求獲取本項目招標文件,否則無資格參加本項目。
24.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不允許轉包、分包。
25.供應商必須遵守國家相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具有良好的信譽和誠實的商業道德;在“信用中國” 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供應商,被中國 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供應商,被業主同城運輸外包”采購項目包 獲取招標文件資料”。
5.報名完成后按線上(郵政電子采購平臺)、線下(招標代理機構)相關流程獲取招標文件,遞交投標文件。
七、投標截止時間和開標時間:2023年 4 月 20 日10時00分(北京時間)。
紙質投標文件必須在投標截止時間前送達開標地點。逾期送達的紙質投標文件不予接收。本次招標不接受郵寄的投標文件。
八、遞交投標文件和開標
九、本招標公告在業主
地
電
沒有在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www.dlztb.com)上注冊會員的單位應先點擊注冊。登錄會員區根據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獲取招標文件!詳細了解項目情況請聯系如下人員:
聯系人:李楊
咨詢電話:010-51957458?
手 機:13683233285?
傳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郵箱:1211306049@qq.com
來源: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編輯:chinapo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