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善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新建務基分社及蓮峰信用社技術業務及辦公用房設計施工總承包(EPC)項目
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永善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新建務基分社及蓮峰信用社技術業務及辦公用房設計施工總承包(EPC)項目已獲云南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昭通辦事處批準實施,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公開招標,資格審查方式為資格后審,歡迎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參與該項目投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2.1.1建設
2.1.2建設內容及規模:
(1)擬新建務基分社技術業務及辦公用房位于務基鎮中心,務基鎮政府旁。擬建筑層數為2層,占地面積405平方米,總建筑面積845平方米,根據地理位置,負一層為架空層,層高3.5米,建筑面積405平方米,用于雜物間及停車,一層為營業用房,層高4.2米,建筑面積405平方米,第二層為職工周轉房,建筑面積405平方米,樓梯間頂棚,建筑面積為35平方米。務基分社技術業務及辦公用房投資估算金額為800.62萬元。
(2)擬新建蓮峰信用社技術業務及辦公用房位于蓮峰鎮中心,距離蓮峰鎮政府約100米。擬建筑層數為3層,占地面積266平方米,總建筑面積823平方米,根據地理位置,負一層為架空層,層高4.7米,建筑面積266平方米,用于雜物間及停車,一層為營業用房,層高4.2米,建筑面積266平方米;第二層為營業用房及附屬用房,層高3.3米,建筑面積266平方米;第三層為職工周轉房,樓梯間頂棚,建筑面積為25平方米。蓮峰信用社技術業務及辦公用房投資估算金額為755.72萬元。
2.2標段劃分:本次招標分為一個標段。
2.3招標范圍:
永善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擬新建務基分社、蓮峰信用社技術業務及辦公用房,完成本項目兩個新建建筑涉及的勘察、設計、拆舊、新建。包括但不限于:
(1)工程勘察設計:包括所有本項目建設范圍內的勘察、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各專項深化設計及發包人安排的其他工作等,并配合有關報批、報審工作,直至竣工驗收合格的所有相關勘察設計服務工作等。
(2)工程施工及采購部分:包括所有本項目建設范圍內的土建工程、安裝工程、安全技術防范系統、裝修工程、總圖工程、拆除工程全部施工工程內容及全部設備采購、安裝調試工作。
(3)其他工作部分:按照招標人工作要求,協助、配合招標人辦理項目相關行政審批事宜;協助、配合招標人工程結算、竣工決算、產權登記、資產及資料移交工作,上述工作按項目所在地相關職能主管部門的文件規定執行。
具體范圍及要求詳見招標文件“第五章 發包人要求”。
2.4、質量要求:
(1)勘察設計質量標準: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現行有效的技術標準、規范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規、規章和政策要求,保證設計質量,對所有成果的真實性和可靠性負終身質量責任。
(2)施工質量標準:符合建設部頒布的《建設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2013、《建筑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規范》(GB50210-2001)、《云南省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規程》(DBJ53/T-23-2014)、《建筑結構加固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550-2010)、《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04-2002(2011版))、《銀行安全防范要求》(GA38-2021)和相關行業工程質量驗收標準,質量達到一次性驗收合格,符合設計要求,并通過備案。所提供的設備產品(含零配件等)質量必須達到國家、地方等有關現行標準、規范和規定且滿足項目使用功能要求,達到高效、先進和實用的要求。
(3)項目質量要求:滿足信用社正常使用要求。
2.5、工期要求:自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歷天內完成本項目的勘察設計工作,并配合招標人進行報批;接到招標人或監理單位發出的開工令之日起,180日歷天內完成工程施工并通過竣工驗收。
2.6、資格審查方式:資格后審。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應經國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3.2資質條件:
3.2.1勘察資質:投標人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工程勘察綜合甲級資質或工程勘察專業類(巖土工程)乙級(含)以上資質;
3.2.2設計資質:投標人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建筑裝飾工程設計專業乙級(含)以上資質或工程設計建筑行業(建筑工程)乙級(含)以上資質。
3.2.3施工資質:投標人須具備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含)以上資質,并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若為聯合體投標,安全生產許可證由聯合體的施工單位提供)。
3.3財務要求:投標人須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銀行資信及商業信譽,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財產被接管、凍結或破產狀態。需提供企業2019-2021年度經第三方審計的財務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利潤表(損益表)及審計報告。(若企業為成立時間不足三年,可以提供成立至今已有的財報及審計報告;若企業成立時間不足一年,可以提供其它能反映財務狀況的會計報表資料或基本
3.4施工業績要求:自2018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擔過一項類似項目業績(類似項目業績是指合同金額在800萬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總承包項目業績),業績證明材料指合同或竣工驗收證明材料,要求合同簽訂時間或完工時間在這段時間內。 3.5擬投入項目管理人員要求: 3.5.1項目總負責人資格要求:取得相應工程建設類注冊執業資格,包括注冊建筑師、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注冊建造師或者注冊監理工程師等;未實施注冊執業資格的,取得高級專業技術職稱;(項目總負責人可由設計
3.5.2項目勘察負責人具備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執業資格證書。 3.5.3項目設計負責人具備二級及以上注冊建筑師且注冊在投標單位。 3.5.4項目施工負責人(項目經理)應配備2名,均須為建筑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且注冊在投標單位,持有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 注:上述項目管理人員均應提供相應的社保證明材料。 3.6施工現場專業(管理)人員配備要求:應配備2套滿足招標文件第五章《發包人要求》中“施工現場專業(管理)人員配備表”要求的項目團隊。 3.7信譽要求:投標人信譽良好,當前未因不良行為記錄被行政主管部門暫停或取消投標資格。投標人在投標截止時間前未被列入“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網站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用中國”網站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及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聯合體投標的,聯合體的各方均須滿足以上要求)。 3.8存在以下關系的投標人不得參加投標: (1)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 (2)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9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家數不超過兩家,并滿足以下要求:1)聯合體各方應簽訂聯合體協議書,明確約定各方擬承擔的工作和責任,并將聯合體協議書附在投標文件中。2)投標人的投標文件及中標后簽署的合同協議書對聯合體各方均具有法律約束力。3)聯合體中標后,聯合體各方應當共同與招標人簽訂合同,為履行合同向招標人承擔連帶責任。4)由同一專業的單位組成的聯合體,按照資質等級較低的單位確定資質等級。5)聯合體投標的,以聯合體中牽頭人名義提交的投標保證金,對聯合體各成員具有約束力。6)兩個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組成一個聯合體,以一個投標人的身份共同投標。聯合體各方簽訂共同投標協議后,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投標,也不得組成新的聯合體或參加其他聯合體在同一項目中投標。聯合體資質應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并按照聯合體協議約定的分工進行認定。 3.10其他要求: 按照《昭通市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加強工資支付信用審查有關事項的通知》(昭保支辦發[2018]6號)要求,各申請人須于招標文件獲取截止時間前,將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書或營業執照證書(掃描件)和《工資支付信用記錄查詢申請表》(下載網 注:您目前的權限不能瀏覽詳細內容,非正式會員請聯系辦理會員入網注冊事宜,并繳費成為正式會員后登錄網站會員區可查看招標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載報名表格等詳細內容!為保證您能夠順利投標,具體要求及購買標書操作流程按公告詳細內容為準。 咨詢聯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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