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公告
廬山別墅村賓館改造項目經上級部門批準建設,現對該項目的EPC總承包進行公開招標,公告如下。
1、工程基本概況
1.1項目 1.2建設 合計占地面積約為3.6萬平方米、建筑面積約為1.18萬平方米;其中別墅村9棟,占地面積約1.6萬平方米,建筑面積約5800平方米;廬山賓館9棟(含原鍋爐房),占地面積約2萬平方米,建筑面積約為6000平方米。對老舊別墅整體進行修繕,室內外場地修繕; 1.5工期要求:本項目暫定總工期365日歷天(含設計、采購、施工直至竣工驗收全過程)。 計劃 2023年4月6日開始,2024年4月5日完工(具體日期以開工令為準)。其中177別墅、云集樓必須要求于2023年6月30日完工并驗收合格,達到投入使用要求;廬山賓館必須要求于2023年10月30日完工并驗收合格,達到投入使用要求;124別墅、176別墅、175別墅、178別墅、179別墅,86別墅為文物保護建筑在完成文物報批手續后180天完成;其余別墅樓棟根據甲方實際要求執行。 1.6招標范圍: 1.6.1設計招標范圍:本項目的方案設計、初步設計及概算、施工圖設計、所有專項及配套設施的全過程設計及設計總協調,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1)總圖、建筑、結構加固、給排水、強電、弱電(含智能化)、暖通(含空調)、熱力、天然氣;相關配套及專項設計:節能設計、抗震專項設計(含抗震支架)、消防設計、綠色建筑設計、海綿城市設計(如有)等。 (2)設備管線預留預埋,設備基礎等。 (3)裝修裝飾設計,包括所有公共區域、辦公區域及各功能房間精裝修設計等。設備、設施選型與布置(含廚房設計),家具選型與布置。標志、標識、導視系統設計。強電、弱電、空調、通風等系統設計(包括點位圖、系統圖等)。 (4)智能化設計、幕墻設計、網架/桁架(如有)等。 (5)室外設計:邊坡及擋土墻設計、硬質景觀設計,植物種植設計,水體景觀,場地景觀給排水,景觀亮化照明設計,景觀建筑物及小品雕塑,停車場、室外綜合管網、智慧停車及交通標示牌、外接供水等配套及附屬工程。 1.6.2工程施工招標范圍:本項目為“交鑰匙工程”,所有設計范圍內容均包含在本項目施工范圍內,包括但不限于: (1)場地平整、土石方工程、基坑圍護、地基基礎、建筑(含外立面)、結構、室內精裝修、給排水、電氣、暖通、消防、電梯采購安裝、幕墻工程、智能化工程、外立面亮化、室外景觀等發包人提供的施工圖范圍內的工程內容; (2)包含施工總承包范圍內涉及相關的必要的深化設計工作(包含深化設計相關的評審費及專家費等); (3)對專業工程配合服務內容:①提供一般性的統一配合;②對可能需專業分包項目提供配合服務等; 1.6.3采購招標范圍:包含但不限于設備設施、家具、物資等,具體采購事項在單項采購合同中擬定。 1.7資金來源:專項債及企業自籌; 1.8標段劃分:1個標段。 2、資格條件 2.1投標人應具有履約能力的獨立法人資格,并在人員、技術、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能力; 2.2投標人應同時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下列資質(不同時具備的,可組成聯合體參與投標,聯合體成員最多不超過2家,由施工企業做為聯合體牽頭人): (1)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 (2)建筑行業(建筑工程)設計甲級及以上資質。 2.3擬派人員: (1)項目經理(施工負責人):具有一級注冊建造師(建筑工程)資格; (2)設計負責 (3)施工技術負責 (4)施工管理人員要求:施工員、質量員、標準員、材料員、機械員、勞務員、資料員持有有效證書,專職安全員持有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C證); 2.4業績要求: (1)設計業績:投標人(或聯合體的設計單位)近五年內(以簽訂合同時間為準)(2018年3月至今)設計過單項合同投資額不少于1億元或單項合同建筑面積不少于1萬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設計業績。 (2)施工業績:投標人(或聯合體的施工單位)近五年內(2018年3月至今)(時間以竣工驗收材料時間為準)完成過單項合同造價不少于1億元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業績。 2.5信譽要求: (1)投標人(若聯合體投標則為所有成員)未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 (2)投標人(或聯合體牽頭人)自開標之日起前36個月內(以通報時間為準)未被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通報騙取中標、重大工程質量、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等問題; (3)投標人(或聯合體牽頭人)自開標之日起前未被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作出限制在九江市地區投標且在限制期內的行政處罰; (4)投標人(若聯合體投標則為所有成員)、投標人法人代表及擬派 注:投標人必須確保參與本次投標全過程中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有效,如發現投標人提供的材料存在弄虛作假行為,將取消其投(中)標資格,并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進行嚴肅處理。 3、投標須知 3.1 外埠來贛施工單位應根據《關于省外進贛建設工程企業實行信息登記管理的通知》(贛建辦[2017]14 號)文和《贛建審批[2020]4號》文規定,在江西省“住建云信息登記系統”上辦理好有效的企業信息登記; 3.4 。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