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能青海公司2023年-2025年防雷檢測技術服務
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HNZB2023-03-3-053)
項目所在地區:青海省
1. 招標條件
本華能青海公司2023年-2025年防雷檢測技術服務招標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 本工程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 青海省
2.2 標段劃分: 華能青海公司2023年-2025年防雷檢測技術服務招標標段包1
2.3 服務地點: 青海省青海省海南州共和縣光伏電站、馳航風電場;青海省海西州德令哈市光伏園區光伏電站;青海省海西州格爾木市光伏園區光伏電站。
2.4 服 務 期:合同簽訂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2.5 招標范圍:本項目為華能青海發電 下屬18座光伏電站及1座風電場防雷檢測項目,具體為格爾木地區4座光伏電站:格爾木電站135MW、逐日電站45MW、恩邦電站50MW、時代電站50MW;共和地區10座光伏電站及1座風電場:共和電站120MW、興旺電站25MW、世能電站30MW、暉海電站50MW、浩初電站100MW、展瑞電站100MW、華瞻電站100MW、華忠電站100MW、華琰電站100MW、興平電站50MW、馳航風電場50MW;德令哈地區4座光伏電站:德令哈領航電站100MW、德令哈陽光電站10MW、德令哈協合電站70MW、德令哈時代電站20MW;以上電站電氣設備設施防雷檢測項目技術服務。各電站預計檢測點位數詳見采購需求,具體檢測點位數以現場檢測為準。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
(2)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 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間內;
(3)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服務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 )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投標人需具備質量技術監督機構認證的計量認證證書;(2)具有省、直轄市氣象部門核發的《雷電防護裝置檢測資質證》乙級及以上資質,并提供復印件。
3.2.2業績要求:自2019年1月1日至今,投標人具有兩個及以上電力行業防雷檢測業績,業績須附合同復印件。
3.2.3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3.2.4本項目不接受代理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