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電有限公司 如東光氫儲一體化項目勘察設計服務公開招標項目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名稱為:國華投資國華(江蘇)風電有限公司國華如東光氫儲一體化項目勘察設計服務公開招標, 招標人為 (江蘇)風電有限公司,項目單位為: (江蘇)風電有限公司,資金來源為自籌。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1項目概況:
國華如東光氫儲一體化項目(以下簡稱“本工程”)位于江蘇南通如東縣海堤外潮間帶區域。擬利用近岸灘涂遠期規劃建設1000MW集中式光伏,本期建設400MW(直流側)集中式光伏,配套新建一座220kV升壓站(含40MW/80MWh儲能設備)及一座制氫基地,基地包含制氫能力500Nm3/h 的電解水制氫裝置、加氫能力500kg/d的加氫站及配套設施,年工作時間:5760h(16 小時/天,360 天/年)。制氫裝置由電解槽系統、氣體分離系統、堿液循環系統、氫氣純化系統和氫氣壓縮系統組成。其中,電解槽系統采用 ALK 電解槽集裝箱,氣體分離系統、堿液循環系統、氫氣純化系統采用氣液分離純化集裝箱,氫氣壓縮機采用隔膜壓縮機。項目電解水制氫得到的氫氣,供應周邊企業和如皋加氫站用氫,水電解制氫得到的氫氣,增壓后經長管拖車運輸至如皋加氫站為燃料電池車輛加注高壓氫氣,或長管拖車運輸至周邊企業,副產氧氣直接放空。
2.1.2招標范圍:
為滿足本項目建設、運行所需的所有勘測設計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光伏電站(含儲能)及制氫基地勘測、初步設計、招標設計、施工圖設計、竣工圖編制、樁基靜載試驗等,并根據項目建設需要報送并通過相關主管部門及第三方圖紙審查。具體招標范圍詳見第五章:發包人要求。
2.1.3計劃工期:
合同簽訂后10個工作日內,向委托方提交設計大綱及工作進度計劃,并按發包方審核確認的設計大綱及工作進度計劃工作。工期總體要求如下:
(1)設計方應在收到委托方書面通知后1個月內完成光伏場區、升壓站、制氫基地等全部測量、地質勘察工作,各階段的勘測工作必須滿足委托方建設工期的總體要求。
(2)初步設計及招標設計工期為:收到委托方書面通知后1個月內完成。
(3)施工圖設計工期為:光伏電站部分(含儲能)在初設審查后1個月內完成,制氫基地部分在初設審查后2個月內完成。
(4)竣工圖編制工期為:工程竣工后1個月內完成。
(5)設計方除需保證上述工期總要求外,還需確保所有的設計工作不影響委托方的每一階段的設備采購、工程施工等工期。
2.1.4工程質量要求:滿足行業及國家有關規程、規范要求;達到國家、行業和地方驗收標準,單位工程質量合格率100%。確保行業優質工程,力爭國家優質工程獎。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
(3)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勘察綜合甲級資質或海洋工程勘察甲級資質。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18年1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提供1份100MW(含)以上海上光伏(含灘涂)項目勘察設計的合同業績,或同時具有1份50MW(含)海上風電勘察設計的合同業績及1份100MW(含)以上光伏發電項目勘察設計的合同業績,并已經投產發電。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已投產的材料。
【4】信譽要求:/
【5】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項目負責人(設總)的勘察設計執業注冊證書。
(2)項目負責人(設總)須至少具有1個擔任海上新能源項目或100MW(含)水面光伏項目負責人(設總)工作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負責人(設總)業績的證明文件,可以是設計單位出具的項目負責人(設總)任命文件(后補無效)、合同或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體現工程名稱、項目負責人及單位名稱)。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7】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3-03-07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3-03-14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