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項目 二、業績要求:(開標時需進行信息公開)(1)投標人提供2016年1月1日至今具有至少1項已完成的服務業績,服務內容包含清潔服務、園林綠化、物業保潔(其一即可),合同金額不少于50萬元。(2)投標人所提交的業績證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頁、合同簽章頁以及合同工作內容頁、完工報告或其他完工證明文件。如一個協議下有多個訂單,則按照一個業績統計。未提交業績證明文件,或所提供的業績證明文件無法驗證上述信息視為無效業績; 三、其他要求:未按要求在開標階段進行公開的資質、業績信息,評標階段不予認可。評標階段只評審開標階段已公開的資質、業績內容,對在開標環節未公開的資質、業績內容,即使投標文件中提供了也不認可并不再進行評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