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能湖北新能源 2023年度風資源觀測技術咨詢服務框架協議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HNZB2023-02-2-206)
項目所在地區:湖北省
1. 招標條件
本華能湖北新能源 2023年度風資源觀測技術咨詢服務框架協議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 本工程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 湖北省。
2.2 規 模: 為保證風電項目開發經濟效益,給湖北新能源項目開發建設提供決策依據,2023年,擬在全國范圍內開展風資源觀測,按照《風電場風能資源測量方法》(GB/T18709-2002)要求,計劃委托具有相關資質單位安裝6座測風塔,并形成風資源數據報告。
2.3 標段劃分: 華能湖北新能源 2023年度風資源觀測技術咨詢服務框架協議標段包1
2.4 服務地點: 湖北省立塔范圍為湖北省境內,暫不明確具體地點。并提供相應測風塔為期2年的測風數據服務。
2.5 服 務 期: 框架協議簽訂生效日至2025年12月31日,以合同具體簽訂日期為準。暫定自2023年4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其中測風塔立塔時間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測風數據及測風塔維護期至2025年12月31日。
2.6 招標范圍:根據招標方要求,在規劃區域安裝6座測風塔,包含不限于:測風塔的施工、安裝及調試、設備供應、土地租賃、設備及塔架二次搬運費、地方關系協調、運行維護、數據管理、地貌恢復補償、施工用電用水、存儲卡及兩年數據通訊等一切工作及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直至完成測風塔設立并按照招標方要求拆除測風塔,包含2年質保及相關培訓。
風資源觀測選址及測風方案、風資源觀測設備安裝調試和驗收質保、風資源數據收集和分析,完成風資源評估報告編制和審查及相關技術服務。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1)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
(2)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 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內;
(4)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鑒定部門認定的因其產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5)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6)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7)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1)資質要求:投標人應具有工程設計電力行業專業乙級或工程咨詢電力行業甲級及以上資質,須提供資質證書掃描件。
(2)業績要求:投標人近4年,至少具有3項不低于100米高度測風設備安裝合同業績和1個新能源咨詢類業績,須提供業績合同掃描件。
(3)本招標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