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市城關片區新建道路工程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 新沂市城關片區新建道路工程 已由 新沂市行政審批局 以 新沂市行政審批局關于新沂市城關片區新建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新行審批【2022】可研15號 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 新沂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建設資金來自 市財政配套 ,項目出資比例為 100%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 新沂市城關片區新建道路工程 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
2. 工程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工程概況
2.1.1建設地點:新沂市幸福路段(臨沭路-利民路)、星光路段(臨沭路-利民路)、城關路段(建業路-幸福路)。
2.1.2建設內容與規模:新沂市城關片區新建道路工程,包含道路、雨污水管網、供水管網、綠化、亮化、交通信號燈等附屬工程具體內容詳見工程量清單及施工圖所含全部內容。
2.1.3合同估算價:約2204萬元;
2.1.4工期要求:200日歷天。
2.2招標范圍:新沂市城關片區新建道路工程,包含道路、雨污水管網、供水管網、綠化、亮化、交通信號燈等附屬工程具體內容詳見工程量清單及施工圖所含全部內容。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含)以上(資質),安全生產許可證,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2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二級(含)以上注冊建造師(資格),《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且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1)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業(是指:a.同時在兩個及以上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交納社會保險;b.將本人執(職)業資格證書同時注冊在兩個及以上單位)。
(2)項目負責人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或項目負責人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必須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6個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開工、且已辦理了項目負責人解鎖手續,或項目負責人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且總的工程規模在項目負責人執業范圍之內。項目負責人不得在其他項目中擔任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質檢員、安全員、施工員任一職務(已在綠化養護、市政養護工程中擔任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質檢員、安全員、施工員視為有在建工程)。
(3)項目負責人無行賄犯罪行為記錄;或有行賄犯罪行為記錄,但自記錄之日起已超過5年的。
3.3 投標人及擬派項目負責人應具備其他要求:
(1)自2021年1月1日以來,企業和擬派項目負責人沒有因串通投標、弄虛作假、以他人名義投標、騙取中標、轉包、違法分包等違法行為受到建設等有關部門行政處罰的。
(2)自2022年1月1日以來,企業沒有無正當理由放棄中標資格(不含項目負責人多投多中后放棄)、不與招標人訂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約擔保情形的。
(3)自2022年10月31日以來,企業沒有因拖欠工人工資被招 標項目所在地省、市、縣(市、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通報批評的。
3.4 投標人不得有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3項規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標 不接受 聯合體投標。
3.6投標人在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前須取得《徐州市建筑業企業信用管理手冊》。
3.7投標人應取得經徐州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務機構出具的有效期內的企業信用報告***。
3.8失信被執行人懲戒執行《關于在公共資源交易領域的招標投標活動中建立對失信被執行人聯合懲戒機制的實施意見》(蘇信用辦〔2018〕23號)。
3.9根據《江蘇省住房城鄉建設關于開展建筑業企業資質動態監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號),投標人在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當日,招標文件要求資質動態監管結果處于不合格狀態的,將作為資格審查不通過處理。(企業動態資質查詢信息以“江蘇省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一體化平臺”發布的信息為準)
4. 投標保證金的繳納與退還:
4.1***本工程投標保證金金額 肆拾肆 萬元。***
5. 招標文件的獲取
5.1招標文件獲取時間為:2023年 1 月 31 日至2023年 2 月 21 日09時30分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 新沂市城關片區新建道路工程 已由 新沂市行政審批局 以 新沂市行政審批局關于新沂市城關片區新建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新行審批【2022】可研15號 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 新沂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建設資金來自 市財政配套 ,項目出資比例為 100%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 新沂市城關片區新建道路工程 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
2. 工程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工程概況
2.1.1建設地點:新沂市幸福路段(臨沭路-利民路)、星光路段(臨沭路-利民路)、城關路段(建業路-幸福路)。
2.1.2建設內容與規模:新沂市城關片區新建道路工程,包含道路、雨污水管網、供水管網、綠化、亮化、交通信號燈等附屬工程具體內容詳見工程量清單及施工圖所含全部內容。
2.1.3合同估算價:約2204萬元;
2.1.4工期要求:200日歷天。
2.2招標范圍:新沂市城關片區新建道路工程,包含道路、雨污水管網、供水管網、綠化、亮化、交通信號燈等附屬工程具體內容詳見工程量清單及施工圖所含全部內容。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含)以上(資質),安全生產許可證,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2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二級(含)以上注冊建造師(資格),《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且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1)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業(是指:a.同時在兩個及以上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交納社會保險;b.將本人執(職)業資格證書同時注冊在兩個及以上單位)。
(2)項目負責人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或項目負責人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必須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6個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開工、且已辦理了項目負責人解鎖手續,或項目負責人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且總的工程規模在項目負責人執業范圍之內。項目負責人不得在其他項目中擔任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質檢員、安全員、施工員任一職務(已在綠化養護、市政養護工程中擔任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質檢員、安全員、施工員視為有在建工程)。
(3)項目負責人無行賄犯罪行為記錄;或有行賄犯罪行為記錄,但自記錄之日起已超過5年的。
3.3 投標人及擬派項目負責人應具備其他要求:
(1)自2021年1月1日以來,企業和擬派項目負責人沒有因串通投標、弄虛作假、以他人名義投標、騙取中標、轉包、違法分包等違法行為受到建設等有關部門行政處罰的。
(2)自2022年1月1日以來,企業沒有無正當理由放棄中標資格(不含項目負責人多投多中后放棄)、不與招標人訂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約擔保情形的。
(3)自2022年10月31日以來,企業沒有因拖欠工人工資被招 標項目所在地省、市、縣(市、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通報批評的。
3.4 投標人不得有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3項規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標 不接受 聯合體投標。
3.6投標人在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前須取得《徐州市建筑業企業信用管理手冊》。
3.7投標人應取得經徐州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務機構出具的有效期內的企業信用報告***。
3.8失信被執行人懲戒執行《關于在公共資源交易領域的招標投標活動中建立對失信被執行人聯合懲戒機制的實施意見》(蘇信用辦〔2018〕23號)。
3.9根據《江蘇省住房城鄉建設關于開展建筑業企業資質動態監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號),投標人在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當日,招標文件要求資質動態監管結果處于不合格狀態的,將作為資格審查不通過處理。(企業動態資質查詢信息以“江蘇省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一體化平臺”發布的信息為準)
4. 投標保證金的繳納與退還:
4.1***本工程投標保證金金額 肆拾肆 萬元。***
5. 招標文件的獲取
5.1招標文件獲取時間為:2023年 1 月 31 日至2023年 2 月 21 日09時30分
備注:投標單位沒有在網上注冊會員的單位應先點擊注冊。登錄www.dlztb.com會員區后查閱公告
聯系人:馬工
咨詢電話:010-51957412
手 機: 18701298819, ;
郵 箱: 1051008819@qq.com
電力公眾微信號:18701298819
相關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請登記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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