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大友招標代理咨詢 (以下簡稱“代理機構”)受南京市公安局監所管理支隊(采購單位名稱,以下簡稱“采購人”)委托,就監管支隊2023年度審計服務(項目名稱)進行競爭性談判,茲邀請符合資格條件的供應商談判。
一、項目基本情況
1、項目名稱:監管支隊2023年度審計服務
2、項目編號:JSDY-2023F005
3、項目內容:應采購人需求開展3萬元以下基建工程項目的結算審計;3萬以上100萬以下工程建設項目的預算造價、采購文件、待簽合同審計、結算審計結果復核;重大項目全過程對接跟蹤審計工作等。具體詳見第三章采購需求。
4、預算金額:15萬元(報價超過項目預算作無效響應處理)
5、項目服務期限:自簽訂服務合同之日起 1 年。服務期滿且經采購人驗收合格后可選擇與供應商續簽(不超過兩年)服務合同。
6、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如屬于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的項目,供應商應為中小微企業、監獄企業、殘疾人福利性單位)
本項目按照以下第(4)種方式落實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要求:
(1)本項目整體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服務。
(2)本項目整體專門面向小微企業采購服務。
(3)本項目通過以下第()種方式預留部分采購份額采購中小企業服務:
①本項目要求供應商以聯合體形式參加,中小企業合同金額應當達到的比例為 %。
②本項目要求供應商進行合同分包,中小企業合同金額應當達到的比例為 %。
(4)本項目為非預留份額的采購項目或采購包,執行價格扣除優惠政策,具體詳見第四章評分辦法和標準。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1)如項目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各方均應當符合《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規定的條件,采購人根據采購項目的特殊要求規定供應商特定條件的,聯合體各方中至少應當有一方符合采購人規定的特定條件并在響應文件中申明。由同一專業的供應商組成的聯合體,聯合體中有同類資質的供應商按照聯合體分工承擔相同工作的,按照資質等級較低的供應商確定資質等級,并以投標全權代表方的應答材料作為商務評審的依據;由不同專業的供應商組成聯合體,首先以投標全權代表方的應答材料作為認定資質以及商務評審的依據,涉及行業專屬的資質,按照所屬行業對應的供應商的應答材料確定;
(2)供應商應當具備特定行業的法定準入要求:無。
三、
自采購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3年01月13日上午09:30-11:30,下午14:00-17:00止(北京時間,法定節假日除外),請各潛在供應商將以下材料以掃描件形式發
(1)具有有效期內的營業執照副本(一份加蓋公章復印件,原件備查);
(2)法人授權委托書(原件并加蓋公章);
(3)法人身份證或授權委托人身份證(一份加蓋公章復印件,原件備查);
(4)南京市政府采購供應商信用記錄表暨信用承諾書(原件并加蓋公章)。
根據《南京市政府采購供應商信用管理工作暫行辦法》(寧財規〔2018〕10號)有關規定,凡在南京地區參加政府采購活動的供應商,應當事先
3、是否接受進口產品:不接受。
4、集中考察現場及答疑時間、 供應商如果對采購需求有疑問請和采購單位聯系人溝通。 5、對本次采購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1)采購單位
采購
采購單位
(2)代理機構
采購文件編制:呂工
聯系
辦公
6、有關本次招標的事項若存在變動或修改,敬請及時關注原采購信息發布媒體發布的信息更正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