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項目 (1) 投標人須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法人,應具有并提供合法有效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及組織機構代碼證或證照合一的營業執照。 (2) 管理體系認證證書要求:投標人投標時提供在有效期內的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證書、職業健康與安全管理體系認證證書、環境管理體系認證證書。 2、業績要求(開標時需進行信息公開) 投標人需提供2016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期(以合同簽署日期為準)至少1個干式負荷裝置或變頻電源設備租賃服務的業績證明資料。業績證明文件需包含:合同掃描件、及與本合同相對應的完工驗收結算證明。其中,合同內容需體現:合同首頁、合同簽字蓋章頁、合同簽署時間、項目名稱、工作內容等。完工驗收結算證明需體現:合同號、驗收文件簽署時間等。如以上完工驗收結算證明無法體現,可提供其它證明材料原件掃描件予以證明,如完工說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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