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南縣2022年第20期國有建設用地
使用權掛牌出讓公告
平國土公開出讓 [2022]027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規定》(國土資源部第39號令)的規定和平南縣土地儲備中心的建議,特制定了本方案,具體方案如下:
掛牌出讓宗地的基本情況
擬出讓PN2022-106宗地,位于平南街道江北大道地段,屬政府收回的劃撥國有建設用地。現由平南縣土地儲備中心建議出讓,本次擬出讓的PN2022-106宗地規劃建設總用地面積5738.42平方米(合8.6076畝),規劃建設用地性質為二類城鎮住宅用地,土地用途為二類城鎮住宅用地,出讓年限為70年。經縣人民政府批準,該宗地以掛牌方式出讓,出讓起始價為人民幣大寫貳仟壹佰伍拾貳萬元整(小寫21520000.00元)。
出讓宗地規劃要求
(一)用地規劃要求
1.規劃建設用地位置范圍:平南街道江北大道西段地段。
2.規劃建設用地性質:二類城鎮住宅用地。
3.規劃建設總用地面積:5738.42平方米;
4.規劃用地主要經濟技術指標:
(1)容積率:>1.00~≤3.10;
(2)建筑密度:≤50.00%;
(3)綠地率:≥20.00%。
(二)建筑規劃要求
1.建筑使用性質:住宅及附屬服務設施、商業,其中商業計容建筑面積占總計容建筑面積比例>30%~≤40%(純居住用地);
2.地上建筑控制高度:60.00米,地下建筑控制高度:12.00米;
3.建筑退讓距離:東面、西面、北面退讓規劃道路紅線距離多層5.00米(高層6.5米),南面退讓江北大道紅線距離多層8.00米(高層10米)(詳見用地界址圖)。且滿足相鄰建筑日照及消防間距要求,側面有居室窗戶的,須同時滿足視覺衛生要求;
5.建設年限為3年。
(三)交通規劃要求
1.交通組織留主要出入口數:≥2個。
2.停車泊位:
標準汽車:按1車位/100平方米計容建筑面積進行配置;
非機動車:按2車位/100平方米計容建筑面積進行配置。
3.配置充電設施的標準汽車停車位占標準汽車停車位總數的比例≥20%,其余汽車停車位預留充電設施建設安裝條件。
4.配置充電設施的非機動車停車位占非機動車停車位總數的比例≥20%,充電場所設置需符合《廣西壯族自治區地方標準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消防安全規范》(DB45/T1553-2017)要求。
(四)市政設施規劃要求
1.滿足給水、供電、通訊、雨水、污水、燃氣及其他規劃設計的規范要求,因涉及有關問題,按有關規定與有關行政主管部門聯系,并取得相關部門的意見或單位協議;
2.排水要采用雨污分流制。
(五)公共設施規劃要求
1.設置垃圾收集點,并符合垃圾分類要求。
2.按《廣西物業管理條例》要求設置物業管理用房。
(六)建筑節能及綠色建筑要求
滿足建筑節能要求和綠色建筑要求。
(七)海綿城市建設要求
1.商業用地年徑流總量控制率均≥65.00%,年徑流污染削減率均≥50.00%;
2.二類城鎮住宅用地年徑流總量控制率≥65.00%,年徑流污染削減率≥40.00%;
(八)城市設計控制要求
1.建筑風格:采用嶺南建筑/現代主義風格;
2.建筑組合形式:住宅不可設三聯拼組合;
3.建筑屋頂形式:采用嶺南風格坡屋頂(非公共建筑)/平屋頂(現代主義風格)。
三、出讓方式
以公開掛牌方式出讓,按國土資源部第39號令的規定,設有底價,底價由平南縣土地供應價格審查委員會集體討論決定。
四、競買人范圍及其要求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公司、企業、其他組織和自然人,除在平南縣轄區范圍內仍拖欠土地出讓價款和被認定存在閑置土地、囤地炒地、土地開發規模超過實際開發能力以及不履行土地出讓合同的行為者及法律另有規定者外,均可申請參加該次出讓活動。
(二)競買人可以單獨申請競買,也可以聯合競買。申請人屬聯合申請的,必須出具聯合各方共同簽署的合作協議。
五、起始價、保證金、加價幅度
(一)起始價
起始價為人民幣大寫貳仟壹佰伍拾貳萬元整(小寫21520000.00元)。
(二)保證金
該標的競買保證金為人民幣大寫貳仟壹佰伍拾貳萬元整(小寫21520000.00元)
(三)加價幅度
每次為人民幣大寫壹拾萬元(小寫100000.00元)的整數倍。
競買保證金須由競買人在規定的時間內匯入平南縣 指定的銀行賬戶(以銀行進賬單為準)。成交后競得人的競買保證金即轉為定金,待簽訂土地出讓合同后,抵作成交價款不再退還;其他競買人的競買保證金可在5個工作日內退還,競買保證金不計利息。
六、成交方式
掛牌期限屆滿,掛牌主持人現場宣布最高報價及其報價者,并詢問競買人是否愿意繼續競價。有競買人表示愿意繼續競價的,掛牌出讓轉入現場競價,通過現場競價確定競得人。掛牌主持人連續三次報出最高掛牌價格,沒有競買人表示愿意繼續競價的,按照下列規定確定是否成交:
1.在掛牌期限內只有一個競買人報價,且報價等于或高于底價,并符合其他條件的,掛牌成交;
2.在掛牌期限內有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競買人報價的,出價最高者為競得人;報價相同的,先提交報價單者為競得人,但報價低于底價者除外;
3.在掛牌期限內無應價者或者競買人的報價均低于底價或均不符合其他條件的,掛牌不成交。
七、注意事項:
(一)本次國有土地使用權掛牌出讓按照價高者得原則確定競得人。
(二)本次掛牌出讓的詳細資料和具體要求,見掛牌出讓文件,申請人可于2022年12月21日至2023年1月17日17時00分,到平南縣 獲取本次掛牌出讓文件。
(三)參加競買的申請人可于2023年1月10日至2023年1月17日17時00分,到平南縣 提出書面申請。
(四)競買保證金到賬的截止時間為2023年1月17日17時00分,競買保證金在成交后即轉為定金。
(五)經審查,申請人具備申請條件,并按規定交納競買保證金的,以競買保證金到賬為準,平南縣 將確認其競買資格。
(六)掛牌時間截止時,有競買人表示愿意繼續競價,轉入現場競價,通過現場競價確定競得人。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項:
(一)掛牌時間:2023年1月10日至2023年1月19日10時00分(節假日照常掛牌)。
(二)掛牌
(三)
聯系
報名競買保證金匯到以下賬戶:
戶 名:平南縣 賬 號:947712010111979467 行 號:402624400014 以上事項如有變更,以變更公告為準。 平南縣
平南縣自然資源局 2022年12月21日
2022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