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本 (廣東)能源開發有限公司汕頭電廠沿海電廠鋼結構水性低表面處理防腐涂料國際標準研究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招標人為 (廣東)能源開發有限公司汕頭電廠。本工程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 廣東省,汕頭市
2.2 項目概況:在沿海電廠鋼結構水性低表面處理防腐涂料領域,應當加大新材料應用涂料(石墨烯相關涂料產品)、低VOC排放涂料(高固含、水性化、無溶劑相關涂料產品)以及優質功能型涂料(石油石化、軌道交通、船舶重工相關涂料產品)國際標準的制定力度,從而引導行業參與者朝著技術領先、環境友好、質量過硬的方向前行。針對上述情況,本項目擬圍繞實現涂料轉型升級的核心目標,提出適應涂料行業低污染化、功能化、高性能化發展的標準重點工作,制定出適應當前經濟發展和標準化改革要求的相關涂料國際標準。要求如下: (1) 國內外電廠防腐涂料的發展現狀研究報告; (2)水性低表面處理防腐涂料團體標準草案; (3) 水性低表面處理防腐涂料團體標準; (4)水性低表面處理防腐涂料ISO標準草案; (5) 項目立項論證報告(提交歸口單位); (6)預備工作項目(PWI)列入ISO預備工作計劃的相關文件(可選); (7)立項申請Form04表格、NP階段草案和立項匯報PPT; (8)項目實施報告。
2.3 標段劃分: (廣東)能源開發有限公司汕頭電廠沿海電廠鋼結構水性低表面處理防腐涂料國際標準研究
2.4 服務地點: 廣東省,汕頭市 華能(廣東)能源開發有限公司汕頭電廠
2.5 服 務 期: 自簽訂合同之日起36個月內完成開發
2.6 招標范圍:通過“沿海電廠鋼結構水性低表面處理防腐涂料國際標準研究”項目在沿海電廠內的應用,有效提高沿海電廠鋼結構水性低表面處理防腐涂料防腐的可靠性和安全性,包括以下研究及工作內容:
(1)“沿海電廠鋼結構水性低表面處理防腐涂料國際標準研究”基礎材料準備。
(2)形成 標準或化工材料領域委員會CSTM團體標準;
(3)與國內標準專委會接洽,成立以華能集團為主體的ISO工作組;
(4)向技術歸口單位提交ISO國際標準提案論證報告;
(5)向國內歸口單位提交中英文本草案申請國際標準項目立項;
(6)推動預備工作項目(PWI)列入ISO預備工作計劃。前期預備工作項目要通過ISO對應的技術委員會的P成員的投票,簡單多數通過即可, 投票通過后ISO將其納入工作計劃中,標準制定工作進入預備階段;
(7)推動本項目進入國際標準提案階段(Proposal stage)。就PWI 向ISO 闡述立項理由要求立項,向ISO 提交Form04立項申請表格、NP階段標準草案和匯報PPT,ISO 對應的技術委員將提案分發給它的P成員國進行書面投票。(注:第6項目為國際標準立項可選項目,可跳過直接進入第7項目,若成功進入NP階段,該條款視為完成);
(8)本項目國際標準進入提案階段(NP)。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 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間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服務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1) 投標人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并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科研單位或大學單獨或牽頭聯合體投標。
(2) 投標人必須組建一支具備下列2類及以上技術領域知識背景的跨學科專業(專業類別如下)研發團隊,團隊中至少有2名主要成員具有下列專業類別的博士學歷或教授級職稱且具備承擔省部級重大專項或國家級科研課題的經歷(須提供擬從事本項目團隊成員專業構成和學歷、職稱證明、承擔課題等證明材料掃描件),專業類別如下:
a化工類(包括但不限于涂料、高分子材料工程、有機化學)
b材料類(包括但不限于材料學、冶金物理化學、冶金與材料)
c機械工程類(包括但不限于機械工程、機械電子工程、機械制造及其自動化、動力機械工程、船舶與海洋工程)
d腐蝕防護類(包括但不限于腐蝕與防護、海洋腐蝕與防護、化學)。
(3) 投標人必須擁有至少1個省級及以上重點實驗室或公共創新平臺或工程技術研究中心或協同創新中心或新型研發機構(須提供證明材料掃描件)。
(4) 本項目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人須提供聯合體分工合作協議。
(5) 不接受代理商(人)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2年08月15日 09時00分起至2022年08月22日 17時00分止。
招標文件費: 售價: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