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梓縣經開區(高新區)標準廠房建設項目-B地塊、D地塊設計施工總承包(EPC)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桐梓縣經開區(高新區)標準廠房建設項目-B地塊、D地塊已由桐梓縣發展和改革局 以2204-520322-04-01-571750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源自籌,項目出資比例為 100% ,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設計施工總承包(EPC)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工程
2.2建設規模:B地塊:建筑面積43393.76㎡,廠房數量3棟;D地塊:建筑面積36464㎡,廠房數量2棟及其他基礎設施附屬工程。
2.3工期:730日歷天。
2.4本項目總投資:37065.29萬元。
2.5招標范圍:本項目紅線范圍內的設計、施工直至竣工驗收合格及整體移交、工程保修期內的缺陷修復和保修工作,具體內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項:
2.3.1設計內容
本工程的設計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項目方案編制、施工圖設計、設計技術交底、解決施工中的設計技術問題,施工現場的配合服務及后期服務等。
2.3.2施工內容
施工圖設計和設計變更范圍內全部工程的施工和重要設備及材料的采購安裝、施工現場有關問題的協調配合及竣工圖編制、竣工資料編制、竣工驗收等相關工作。
2.4標段劃分:
設計施工總承包(EPC)工程總承包為1個標段。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 建筑行業(建筑工程)設計乙級、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 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設計、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標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1)聯合體各方應按招標文件提供的格式簽訂聯合體協議書,明確聯合體牽頭人和各方權利義務;(2)由同一專業的單位組成的聯合體,按照資質等級較低的單位確定資質等級;(3)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參加其他聯合體在本招標項目中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