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擬定單一來源供應商名稱及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須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本次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7、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響應。
(二)其他要求:
1、供應商與采購人、采購人就本次采購的貨物委托的咨詢機構、采購代理機構、以及上述機構的附屬機構有行政或經濟關聯的供應商,不得參加本采購項目。
2、根據《關于在政府采購活動中查詢及使用信用記錄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6]125號)的規定,對列入失信被執行人、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供應商,拒絕參與本項目政府采購活動;查詢日期為公告發布之日或之后,查詢渠道:“信用中國”網站 、中國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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