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購項目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2、根據財政部《關于在政府采購活動中查詢及使用信用記錄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6]125號)和豫財購[2016]15號的規定,對列入失信被執行人、稅收違法黑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供應商,拒絕其參與本項目政府采購活動。查詢渠道:“信用中國”網站 、中國 ,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開標后可以對所有投標投標人信用記錄進行查詢,并將查詢結果網頁打印并存檔。投標人不良信用記錄以開標后查詢結果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