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積余南航(廣州)物業服務 安保服務外包項目(第二次)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名稱為:招商積余南航(廣州)物業服務 安保服務外包項目(第二次),建設資金來自自籌資金,出資比例為100%, 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招標項目概況
2.1.1招標項目 2.1.2招標人項目編號:CZ2022001333 2.1.3項目
2.2招標范圍:
2.2.1標段劃分:本項目只設1個標段。
2.2.2招標范圍:各部門秩序維護員缺口較大,不能滿足轄區秩序維護服務標準,存在影響轄區機組及工作人員生命財產安全風險。為及時滿足用工需求,保障公司安全生產經營,擬采購第三方安保服務公司提供安保服務。本次擬通過公開招標招取1家中標人,負責物業公司管轄區域(廣州)安保服務工作,設置保安和監控崗位,目前物業公司管轄范圍內要求常駐保安員崗位預估每月35個(具體以招標人實際崗位需求為準),不得少于2人每崗位,具體要求見招標文件《用戶需求》。
2.2.3最高投標限價:人民幣2142萬元/3年(不含稅),不含稅單價限價:1.7萬元/崗/月(每天24小時工作制)。
注:1、以上均為不含稅價。因國家稅務政策變化導致增值稅率發生變化時,按新的增值稅率執行,協議價=協議簽訂時的不含稅價*(1+新稅率)。協議簽訂時的不含稅價=(協議約定的含稅價、價外費用)/(1+協議簽訂時適用的稅率)
2、本項目采用框架(無固定總金額)采購模式。投標人必須對全部內容進行報價,如有缺漏或超過最高限價(單價)的報價,將導致投標無效。本次采購數量和對應的總價僅為初步的預估上限,不視為招標人對中標人作出任何必然采購或采購金額的承諾,合同期內的采購數量可能會有所增減,招標人有權按實際需要調整,最終采購數量以招標人實際采購需求、訂單為準,并按實際交易數量進行結算。除符合法律、法規、政府政策等規定的以外,采購單價不再進行調整。
3、若因招標人上級規劃、業戶因素、業務發展、變更等導致本合同服務 4、投標人的不含稅單價報價大于不含稅單價限價,則其投標將被拒絕。 2.2.4交易服務費:中標單位應根據政府有關規定,向 繳納 服務費,中標單位應自行了解 服務費收費標準,在投標報價中考慮此項費用。 3.1投標人參加投標的意思表達清楚,投標人代表被授權有效。 (注意:須提供法定代表人(單位負責人)身份證明(適用于無委托代理人的情況)、授權委托書(適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況)。) 3.2投標人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法人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登記管理部門核發的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按國家法律經營。 (注意:須提供營業執照掃描件。) 3.3投標人具有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核發的有效的《保安服務許可證》。 (注意:提供有效期內的資格證書掃描件。) 3.4 2019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時間,投標人至少完成過1項類似項目業績。(類似項目業績指:年度合同金額600萬元以上(含)的保安服務業績。時間以合同約定的完成時間為準;金額以合同為準,合同未載明的另外提供業主蓋章的證明材料。) (注意:提供業績合同關鍵頁和合同期內任一結算發票掃描件。) 3.5此項目投標人須開具符合國家規定的等額增值稅專用發票。 (注意:提供2021年1月至投標截止日開具過的等額增值稅專用發票掃描件加蓋公章1份或稅務部門出具的一般納稅人的證明材料或國家稅務部門網站“一般納稅人資格查詢”截圖證明(以上證明材料提供任一即可)) 3.6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注意:提供投標截止日前6個月內任意1個月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相關材料。如依法免稅或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提供相應證明材料) 3.7涉及后續其他項目承接應優先錄用原崗位的外包人員,外包人員可根據自愿決定去留,在接收外包人員后,中標人可根據項目需求補充安保人員。 (注意:提供響應材料,格式自擬) 3.8 投標人在參加本次采購活動前3年內(2019年6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投標人在經營活動中無“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黑名單)信息”(注意:須提供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此項完整內容截圖或報告)或“失信懲戒”(注意:須提供信用中國網站中此項完整內容截圖或報告)。 (注意:僅以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顯示信息或信用中國網站為準進行形式審查并作為認定依據,其他網站或文件不作為認定依據;境外企業、港澳臺地區企業及國內事業單位無需提供;在投標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名單的,符合本條資格要求(以上證明材料提供任一即可)) 3.9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個人,以及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實體,應當主動回避,不得參加本項目同一標段(已劃分標段的)或本項目投標。 (注意:提供《投標人聲明》) 3.10被列入南航集團“限制交易供應商名單”且仍在限制期內的法人或其他組織不得參與本次投標。 (注意:提供《投標人聲明》) 3.11被列入南航集團“禁止交易企業名單”的企業,不得參與本次投標。 (注意:提供《投標人聲明》) 3.12關于聯合體投標: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注意:提供《投標人聲明》) 未通過上述資格要求審查的投標人不具備投標資格,評標委員會有權認定其不具備投標參與資格;任何時候發現投標人提交的相關文件、證明材料或承諾系偽造、變造或捏造的,將取消其中標資格并列入南航集團限制交易供應商名單——視為其已主動放棄自本次投標之日起3年內參加南航集團任何采購方式下任何項目的采購活動。未在招標公告第3條單列的資審合格條件,不作為資審不合格的依據。3. 投標人資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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