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招標公告
項目
合同編
買 方:青海黃河上游水電開發 公伯峽發電
受青海黃河上游水電開發 的委托,就公伯峽水電站站區治安反恐安全防范系統設施完善進行公開招標,投標人中標后與買方簽訂合同。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1.1項目概況
公伯峽水電站位于青海省化隆、循化兩縣交界的黃河干流上,電站于2001年8月正式開工建設,2004年9月第一臺機組并網發電,2006年8月電站通過竣工驗收。電站裝有5臺單機容量300MW的水輪發電機組,總裝機容量1500MW。電站樞紐中,大壩為混凝土面板堆石壩,壩長429m,壩高139m,壩頂高程▽2010m,水庫正常蓄水位▽2005m;電站主廠房為引水式地面廠房。
基于電站治安反恐安全防范的相關要求,以及電站自身安全管控的實際需要,根據電力系統“水力發電企業”治安反恐安全防范規范和標準中的相關規定,為切實達到全面提升電站治安反恐安全防范水平的目的,為此,在實施本次治安反恐安全防范系統設施完善過程中,堅持“數字化安防”理念,采用“防范為主、分區管理、縱深防護、保障安全”的整體防范原則,率先從技防方面著手,輔之以人防和物防手段,真正實現電站治安反恐防范水平的全面提升,進而達到國家和行業對水電站治安反恐安全防范的規范要求。
1.2招標范圍及主要工作內容
1.2.1招標范圍
公伯峽水電站站區治安反恐安全防范系統設施完善—設備采購及伴隨服務。
1.2.2主要工作內容
負責視頻監控系統、一鍵報警系統、軟件平臺與后端設備及網絡、電纜、管線等材料的采供 ;
負責所供設備/材料的的包裝、運輸及現場交付;
提供現場伴隨服務/技術服務 并參與項目各階段驗收;
提供與所供設備/材料相配套的售后服務;
提供與完善項目相關的圖紙和資料。
構成本次反恐安全防范系統完善項目所需的任何設備 、裝置等,如果在本工作內容中以及設備報價清單中沒有提到,但對該系統的安全可靠運行是必需的,也應包括在主要工作內容及設備報價清單之內。
1.2.3 實施地點、工期及交貨方式
實施 合同簽訂后,40日內完成所供設備的現場交付,到貨驗收合格后,60日內完成所供設備的現場安裝、調試及初步驗收。
交貨方式:車下交貨。
1.3資金來源
本項目由青海黃河上游水電開發 利用自有資金予以解決,資金已落實。
1.4投標人資格
1.4.1法人地位
投標人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監管部門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和一般納稅人資格的電子與智能化工程專業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的企業。
投標人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不允許轉讓、分包。
1.4.2企業信用
投標人應具有良好的企業信用。不存在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情形,具體認定以信用中國( )網站檢索結果為準。
1.4.3主要人員資格
安全負責人 具有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 。
1.5業績
投標人在投標基準日期的近5年內,完成過至少2個安防項目 的設備采供、安裝、調試等方面的合同業績 。
1.6資格后審
招標人將根據投標人提供的投標文件在評標階段對其進行資格后審,對資格審查不合格的投標人,將不進入下一階段評審,其后果由投標人自行承擔。
1.7招標文件的獲取
1.7.1發售時間:2022年5月28日~2022年6月2日8:30~11:30,14:30~17:30
1.7.2發售
1.8現場踏勘
各投標人于2022年6月6日10:00時在公伯峽水電站辦公樓前集合,由買方統一組織進行現場踏勘,所需交通工具、費用及安全責任均自行承擔。
1.9 投標文件的遞交
投標文件必須于2022年6月20日北京時間9:30時投標截止時間前遞交招標人,送達地點為青海省西寧市五四西路48號假日王朝酒店五樓開標室。
1.10 其它
1.10.1投標人應填寫報名申請表。
1.10.2報名時須攜帶投標人的單位有效證明 、營業執照 、企業資質證書 、本人身份證。
1.10.3 。
注:投標人無需現場報名,對本條規定的資料加蓋單位公章掃描后發
1.11招標代理機構
1.11.1報名、購買招標文件,招標文件異議
地
電
沒有在 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www.dlztb.com)上注冊會員的單位應先點擊注冊。登錄成功后根據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獲取招標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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