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本次招標項目為高安市上游水庫除險加固工程(二期)水土保持與環境提升工程建設項目已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自上級財政撥款。
2. 項目概況與招標內容
2.1建設 具體詳見工程量清單。
2.3計劃工期:約100日歷天。
2.4 招標范圍:本項目主要建設內容包括水土保持、環境提升建設等。詳見工程量清單。
2.5招標金額:本標段施工招標金額約2259萬元。
2.6標段劃分:本項目劃分1個標段。
2.7質量要求:符合國家質量驗收合格標準及以上。
2.8資金來源:上級財政撥款。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同時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同時具有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壹級及以上資質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壹級及以上資質。
(2)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4)企業主要負責人(法定代表人)必須執有省級或以上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的A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擬投入本項目的注冊建造師必須執有水利水電專業壹級(不含臨時建造師)或市政公用工程專業壹級(不含臨時建造師)注冊建造師注冊證和省級或以上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B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技術負責人必須具備水利類專業高級及以上職稱(按《關于印發江西省非國有企業高級工程師等3個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試行)的通知》(贛人發〔2005〕11號)規定,非國有企業技術職稱無效);專職安全員必須執有省級或以上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C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
(5)擬投入的注冊建造師不能為在建項目建造師。投標人擬投入建造師有在建項目但已履行變更手續的,在投標文件中需附經批準的變更手續復印件并放入資格審查文件中,原件備查,建造師變更手續須為投標截止時間前6個月以前辦理的,否則按有在建項目的建造師認定。
(6)擬投入本項目的注冊建造師需提供連續6個月(指開標前6個月,不含開標當月)的有效社保證明材料,因工作單位變更不足6個月的,以證書中的變更時間為準;按規定到齡不需繳納社保的退休人員擔任建造師者需提供退休的有關材料原件備查。
(7)投標人需提供以下相關業績:
水土保持與環境提升工程:提供類似工程業績指具有近10年(不含開標當年,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內,與招標工程(主體工程)相類似的水土保持與環境提升類施工項目業績(詳見評標辦法),并要求提供中標通知書和施工合同(所需材料必須提供原件或復印件加蓋建設單位公章,且投標人擬提供的業績須為 交易網交易主體公示信息)。沒有按以上要求提供相關業績材料的將視為資格審查不通過。
(8)投標人未處于被責令停業、取消、暫停江西省工程投標資格狀態。開標前已在 交易網企業信用平臺公示且信息登記狀態為“已完成登記”的視為有效,其他視為無效。
(9)擬投入本項目的人員、企業資質、業績等均應為 交易網交易主體 /web/企業用戶庫中登記公示信息,否則無效。
3.2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 資格審查
本次施工招標采用資格后審,設置業績條件。投標人少于或等于 30 家的,對所有投標人的投標資格進行審查。投標人多于30 家的,評標委員會僅對公開報價暫定得分、全國水利建設市場主體信用等級評分和在贛水利建設市場行為評分相加后,總得分前 30 家投標人進行資格審查,具體詳見招標文件評標辦法內容。
5. 招標文件的獲取
投標人必須是已在 交易網水利平臺注冊賬號、上傳信息且完成登記,且已辦理數字證書和電子簽章的單位。凡符合資格條件且有意參加本次施工招標的投標人,請于2022年2月21日起至2022年3月13日止在 交易網( /web/)自行下載招標文件。
6. 投標文件的遞交
6.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2022年3月14日上午9時30分。
6.2投標人應在投標截止時間前由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證明)或其授權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委托代理人由擬派建造師擔任)將紙質投標文件同時遞交至高安市 四樓第二開標室。逾期送達的、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或不按照招標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標文件,招標人將予以拒收。
7. 有關說明
7.1 如有本次招標的解答、澄清和修正等補充材料,將在 交易網發布,請潛在投標人隨時關注并及時下載有關補充材料。
7.2在本項目投標截止時間,如投標人擬投入的施工負責人(建造師)存在以下情況的,一經查實視為投標人自動放棄本項目中標候選資格:(1)已參與其他項目投標,且此項目中標候選人尚未公示的;(2)已參與其他項目投標,公示為第一中標候選人且尚未簽訂合同的;(3)正任職于其他項目建設的;(4)擬投入的建造師為公務員或本單位以外的事業單位人員;(5)提供虛假資質證明,證書及其相關企業資料。
7.3本次評標辦法中的類似工程業績是指近10年(2012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不含開標當年,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單個合同價不低于招標控制價60%與招標項目主體工程相類似的水土保持與環境提升類工程。投標人擬投入的業績須為 交易網交易主體公示信息。
7.4中標單位的 7.5安全文明生產措施費的支付使用根據贛水安監字 【 2018 】35號江西省水利廳關于印發《江西省水利建設工程安全文明生產措施費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執行。 7.6農民工工資管理按照《關于印發高安市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實施細則的通知》(高府辦發【2016】63號)文件規定執行。中標單位簽訂合同前,在提交履約保證金時,同時向指定賬戶提交農民工工資保證金,農民工工資保證金金額為中標金額的1.5% ,工程完工后無息退回。 7.8本次招標將公示開啟了投標文件的施工標投標人名稱、施工標 7.9本項目開評標全過程由高安市水工程招標投標辦公室進行監督。 7.10請各潛在投標單位密切關注相關疫情防控規定及網站公告。 7.10.1疫情防控有關事項: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一律不得進入開標評標現場:一是最近 14 天接觸過新冠肺炎疑似或確診患者的;二是來自風險地區隔離期未滿的;三是近期有發熱、乏力、干咳、氣促等可疑癥狀的;四是現場測量體(額)溫超過 37.3℃的;五是進入開標評標現場未帶口罩的;六是項目所在地及其上級疫情防控指揮部門另有規定的情形。 (2)做好健康信息登記備案。 參加開評標活動的 投標人代表應當攜帶居民身份證及《開評標人員健康信息登記表》、48小時內核酸檢測證明,投標人代表還需加蓋所在單位公章,評標專家在開標現場填寫。《開評標人員健康信息登記表》由招標代代理機構保存備查。 (3)自開評標次日起 14 天內,開評標活動參加人員確診為新冠肺炎、出現疑似癥狀被醫學觀察或被采取其他強制隔離措施的,應立即通知招標代理機構、招投標監管部門。 (4)場內人員全程戴口罩,保持適當距離就坐,杜絕人員扎堆聚集。在疫情防控期間,原則上一家投標人只允許一位投標人代表進入開標會現場,以增加開評標活動空間,確保現場人員合理間隔距離,強化現場疫情防控。 (7.7本項目投標文件需提供施工組織設計,具體詳見評標辦法的實質性響應評審要求。
項目 聯系人:李楊
咨詢電話:010-51957458
傳真:010-51957412
手機: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備注:欲購買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注冊網站并繳納因特網技術服務費后,查看項目業主,招標公告并下載資格預審范圍,資質要求,招標清單,報名申請表等。為保證您能夠順利投標,具體要求及購買標書操作流程按會員區招標信息詳細內容為準,以招標業主的解答為準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