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務2021年低壓岸電系統升級改造工程公開招標項目招標公告
第一章招標公告
天津港務2021年低壓岸電系統升級改造工程公開招標項目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名稱為:天津港務2021年低壓岸電系統升級改造工程公開招標,資金來源為自籌。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 本岸電項目為(天津)港務有限責任公司南13#、南14#和南15#泊位提供岸電電源,南13#、南14#和南15#泊位分別已建設有一套高壓岸電裝置,可為對應泊位船舶提供6.6kV/60Hz或6kV/50Hz兩種制式岸電電源,現擬在南13#、南14#和南15#泊位分別增設一套800kVA的低壓岸電裝置,滿足靠港船舶靠泊作業期間的用電需求。
工期(服務期、到貨期):合同簽訂后180天內。
2.2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條件:(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港口與航道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或國家能源局頒發的《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許可類別和等級至少均達到承裝類四級、承修類四級、承試類四級資質。
(3)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4)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認證證書。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16年12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碼頭船用岸電施工或新建港口6kV及以上供配電系統項目相關的合同業績2份,且均已竣工1年及以上。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日期、工程范圍,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或使用證明或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工程已竣工1年及以上的材料。
【4】信譽要求:/
【5】項目經理資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技術負責人:/
安全負責人:/
質量負責人:/
【7】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資質業績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2-01-05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2-01-12 16:30:00。
4.4招標文件每套售價每標段(包)人民幣第1標段(包)1000.0元,售后不退。技術資料押金第1標段(包)0.0元,在退還技術資料時退還(不計利息)。
4.5未按本公告要求獲取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不得參加投標。
4.6其他:/
5.招標文件的閱覽及投標文件的編制
本項目采用全電子的方式進行招標,具體操作詳見《招投標系統用戶手冊-電子標(投標人手冊)》,其中以下章節為重點章節,請投標人務必詳細閱讀。
1.1--1.7章節(系統前期準備)
1.9章節 (CA鎖綁定)
2.5章節 (文件領取)
2.9章節 (開標大廳)
3.1章節 (安裝投標文件制作工具)
3.2章節 (電子投標文件制作)
6.投標文件的遞交及開標
6.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及開標時間為2022-01-25 09:00:00(北京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