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施工一標段資質要求:
一標段應具備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項目經理具有市政專業二級注冊建造師及以上執業資格,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須在本單位注冊,且未承擔在建工程。
現施工一標段資質要求變更為:
一標段應具備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項目經理具有市政專業二級注冊建造師及以上執業資格,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須在本單位注冊,且未承擔在建工程。
原施工三標段資質:
三標段應具備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項目經理具有建筑專業二級注冊建造師及以上執業資格,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須在本單位注冊,且未承擔在建工程
現施工三標段資質變更為:
三標段應具備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項目經理具有市政專業二級注冊建造師及以上執業資格,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須在本單位注冊,且未承擔在建工程
原檢測標段資質: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成立,須具有省級及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資質證書;投標人須具有相應的試驗能力并通過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的計量認證并具有相應市政基礎工程和建筑工程的質量檢測能力。
現檢測標段資質變更為: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成立,須具有省級及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資質證書;投標人須具有相應的試驗能力并通過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的計量認證并具有相應市政基礎工程的質量檢測能力。
原其他要求或說明:
4.1本項目采用電子招投標,
現變更其他要求或說明:
4.1本項目采用電子招投標,
原提交資料要求:
一至三標段: (注:網上填報的資料查驗不代表資格審查的最終通過或合格,投標人最終資格的確認以評標委員會組織的資格后審為準。)
四標段: (注:網上填報的資料查驗不代表資格審查的最終通過或合格,投標人最終資格的確認以評標委員會組織的資格后審為準。)
五標段: (注:網上填報的資料查驗不代表資格審查的最終通過或合格,投標人最終資格的確認以評標委員會組織的資格后審為準。)
六標段: (注:網上填報的資料查驗不代表資格審查的最終通過或合格,投標人最終資格的確認以評標委員會組織的資格后審為準。)
現提交資料要求變更為:
一至三標段: (注:網上填報的資料查驗不代表資格審查的最終通過或合格,投標人最終資格的確認以評標委員會組織的資格后審為準。)
四標段: (注:網上填報的資料查驗不代表資格審查的最終通過或合格,投標人最終資格的確認以評標委員會組織的資格后審為準。)
五標段: (注:網上填報的資料查驗不代表資格審查的最終通過或合格,投標人最終資格的確認以評標委員會組織的資格后審為準。)
六標段: (注:網上填報的資料查驗不代表資格審查的最終通過或合格,投標人最終資格的確認以評標委員會組織的資格后審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