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所在地區: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
1. 招標條件
北方聯合電力有限責任公司烏海熱電廠生產附屬系統維護項目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招標人為北方聯合電力有限責任公司烏海熱電廠。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北方聯合電力有限責任公司烏海熱電廠生產附屬系統維護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烏海熱電廠位于烏海市海勃灣區,裝機容量2×200MW,于2005年6月建成投產。現擬對生產附屬系統機務部分維護服務進行外委。
2.2 服務地點:內蒙古自治區烏海市海勃灣區烏海熱電廠。
2.3 規模:2×200MW。
2.4 服務期:本項目服務期為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年。合同履約期間采購方可以對供應商上年度服務進行考核,考核結果不通過的采購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2.5招標范圍:投標方需提供21名現場服務人員完成脫硫、脫硝、除灰、除渣、輸煤等生產附屬系統機務部分維護服務工作,詳見招標文件技術規范書。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生產經營正常且具備合同履約能力;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間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服務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場監督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 資格能力要求:投標人必須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或建筑機電安裝工程專業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
3.2.2投標人須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2.3 業績要求:投標人須具有近年(合同簽訂之日在2018年1月1日至今)至少1份200MW及以上含火電廠檢修或維護服務內容合同業績(附合同關鍵頁影印件)。
3.2.4 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3.2.5 本項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1年8月14日9:00起至2021年8月23日17:00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