藻苲淀退耕還淀生態濕地恢復工程二期可研及勘察設計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藻苲淀退耕還淀生態濕地恢復工程二期已由河北雄安新區管理委員會改革發展局以《河北雄安新區管理委員會改革發展局關于開展藻苲淀退耕還淀生態濕地恢復工程二期前期工作的函》(雄安改發(前期)[2021]37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中國雄安集團生態建設投資 ,建設資金來自政府投資,項目出資比例為100%,資金落實情況為已落實,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建設
2.2主要建設內容:項目位于白洋淀子淀區藻苲淀范圍內,選擇地勢較高的旱地區域進行水系疏通及生態修復,總設計面積約8.2平方千米,主要建設內容包括水系疏通、健康濕地和濕地配套設施工程等。
2.3項目總投資:總投資約7968.36萬元(不含征遷和土地補償費用)。
2.4招標范圍:
(1)可研及其專項報告編制內容:可行性研究報告的編制服務工作,并配合完成可研立項階段所需支撐性工作(包含但不限于水土保持方案、環境影響報告書(如有)、洪水影響評價報告(如有)等),完成評審并通過相應級別的部門審批,所有成果文件應符合國家及河北省相關的法律法規的標準要求。配合進行項目審查、備案等,成果滿足有關部門要求;
(2)勘察(含工程測量、巖土勘察等內容);
(3)土壤、項目周邊水質等環境要素調查;
(4)初步設計(含設計概算、區域水動力模型構建)、招標文件技術要求(滿足施工招標)、施工圖設計、數字化模型(BIM/CIM)建設及應用;
(5)專題報告編制(含水土保持方案編制、洪水影響評價、環境影響評價);
完成上述成果的全部工作(全部工作完成以通過主管部門審批為準),并須提供設計交底,配合后續招標、施工、試運行、竣工驗收、科學研究、獎勵申報等工作。
2.5服務期限:
(1)可研及其專項報告編制服務期限:
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20日內提供可行性研究報告成果文件報審稿;水土保持方案、環境影響報告書(如有)、洪水影響評價報告(如有)等專項報告在項目開工之前提供。服務期限為取得各專項報告批復之日止,如項目設計方案發生調整,需配合招標人完成專項方案調整及變更等相關工作。
(2)勘察測量監測服務期限為:
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20日內完成勘察測量監測報告,施工配合期從項目開工至竣工驗收合格之日止。
(3)設計服務期限為:
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30日內按照招標人的要求報送設計方案,且具備相關主管部門開展設計方案審查的深度;相關主管部門批復設計方案后5日內提供初步設計內容(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設計方案、圖紙、概算等內容);取得相關主管部門批復的初步設計概算20日內完成滿足開工需求的施工圖設計,施工配合期從項目開工至竣工驗收合格之日止。
上述勘察設計服務期限僅為初步預計的勘察設計服務期限,最終勘察設計服務期限應以招標人與中標人雙方在簽訂合同時的約定為準。項目實際實施時須嚴格按照發包人的要求執行。
2.6標段劃分:本項目共劃分1個標段。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1)資質最低要求:投標人須同時具備以下三種資質:
①可行性研究資格要求:投標人應為經全國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 /)備案的單位,備案專業包括水利水電或生態建設和環境工程(服務范圍須含項目咨詢,提供網頁查詢截圖)且具備工程咨詢單位乙級及以上資信證書(業務范圍包含水利水電或生態建設和環境工程);
②具有主管部門頒發的工程勘察巖土勘察專業甲級和工程勘察工程測量專業甲級;或工程勘察綜合類甲級資質;
③具有主管部門頒發的工程設計環境工程設計專項(水污染防治工程或污染修復工程)甲級資質;或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
(2)業績最低要求:近五年(從招標公告發布之日起倒算,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具有1個工程投資額3000萬元(含)以上的【①濕地建設或濕地生態保護類項目或②水環境(水體、水域)綜合治理項目或水環境生態修復類建設項目(包含濕地建設內容即可)】的可研及勘察設計合同業績;上述業績可以為不同工程包含上述內容的單個合同業績,也可以為同一工程包含上述內容的合同業績;一個符合上述條件的可研合同業績加上一個符合上述條件的勘察合同業績加一個符合上述條件的設計合同業績視為一個滿足資格條件的合同業績。
(3)
②設計負責
③勘察負責
(4)信譽要求:
①本項目對被雄安新區 / 機構評為嚴重失信企業且正處在信用評價結果公示期內的投標人不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決性懲戒方式;
②本項目對近3年內(從提交投標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項目招標人評價為履約不合格的投標人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決性懲戒方式;
③本項目對近2年內(從提交投標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項目招標人實施的項目中存在無正當理由放棄中標資格、拒不簽訂合同、拒不提供履約擔保情形的投標人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決性懲戒方式;
④本項目對近3年內(從提交投標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區政府有關部門警告、罰款等行政處罰,達到 / 次或累計罰款 / 元的投標人不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決性懲戒方式;
⑤本項目對因違反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管理規定,或者因串通投標、轉包、以他人名義投標或者違法分包等違法行為,正在接受雄安新區政府有關部門立案調查的投標人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決性懲戒方式。
(5)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規禁止的情形:
a.投標人為招標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b.投標人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
c.投標人單位負責人與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的其他投標人的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
d.投標人與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的其他投標人存在控股、管理關系;
e.投標人為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的代建人;
f.投標人為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的招標代理機構;
g.投標人與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的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
h.投標人與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的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存在控股或參股關系;
i.投標人被依法暫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區投標資格;
j.投標人被責令停業,暫扣或吊銷執照,或吊銷資質證書;
k.投標人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l.投標人在近三年內(從投標文件遞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或重大服務質量問題(以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的行政處罰決定或司法機關出具的有關法律文書為準);
m.投標人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n.投標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 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o.在近三年內(從招標公告發布之日起倒算)投標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擬委任的
p.近一年內(從投標文件遞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標人因串通投標、轉包、以他人名義投標或者違法分包等違法行為受到行政處罰;
q.投標人因違反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等原因被給予行政處罰且在處罰期內(以“信用中國”網站 公布的處罰及處罰期限為準,未列明處罰期限的視同不在處罰期內);
r.投標人因拖欠工人工資被有關部門責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資“失信主體”且在公示期內(以因拖欠工資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 嚴重拖欠農民工工資失信主體的為準);
s.投標人在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中存在串通投標、弄虛作假、行賄等違法行為;
t.被本項目招標人或招標人上級單位評價為履約不合格且在限制投標期內的(按照《中國雄安集團建設項目施工企業安全質量履約信用評價管理辦法(2020年修訂版)》(雄安集辦發〔2021〕1號)的有關要求被拒絕參與雄安集團建設項目投標且在處罰期內的,以中國雄安集團網站( )公示通報的處罰及處罰期限為準);
u.以弄虛作假方式騙取中標被給予行政處罰且在處罰期內的(以“信用中國”網站 公布的處罰及處罰期限為準,未列明處罰期限的視同不在處罰期內);
v.在雄安新區范圍內,因涉嫌圍標、串通投標被立案調查,尚未調查結束的。
以上t、u、v.與(4)信譽要求不一致的,以t、u、v條要求為準咨詢電話18811547188。
上述法律法規禁止情形的評審方式為公開承諾制,接受社會監督。若發現存在上述法律法規禁止的情形,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在嚴格遵守“誰主張、誰舉證”原則的前提下可通過“交易平臺”在“投訴與答復”菜單中采用數字CA證書以加蓋單位電子印章的數據電文形式向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的行政監督部門投訴。
(6)本次招標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①聯合體組成單位不得超過兩家,并須提交聯合體協議,明確聯合體分工,且均須滿足根據聯合體協議分工對應的本招標公告3資質要求并提供對應的業績;②設計單位作為聯合體牽頭方委派
(7)其他要求: / 。
各投標人對多個標段提出投標時,最多允許中標 / (具體數量)個標段(適用于分標段的招標項目)。
4. 評標辦法
本次招標采用綜合評估法評標辦法。
5. 招標文件的獲取
5.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21年05月07日09時00分00秒至2021年05月11日17時00分00秒
未曾在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www.dlztb.com)上注冊會員的單位應先注冊。登錄成功后根據招標公告的相說明下載投標文件!
項目 聯系人:李楊
咨詢電話:010-51957458
傳真:010-51957412
手機: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郵箱:1211306049@qq.com
備注:欲購買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注冊網站并繳納因特網技術服務費后,查看項目業主,招標公告,中標公示等,并下載資格預審范圍,資質要求,招標清單,報名申請表等。為保證您能夠順利投標,具體要求及購買標書操作流程按公告詳細內容為準,以招標業主的解答為準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