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2021-2023年法律服務項目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0002200000081114)
廣東2021-2023年法律服務項目(招標編號:0002200000081114),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一、項目信息
(一)項目 (二) 本部服務項目
1.常年法律顧問(含培訓、普法):55萬元/年;
2.法律風險盡職調查:5萬元/份;
3.法律意見書:0.3萬元/份;
4.資信調查報告:0.6萬元/份;
5.法律案件代理費率:90%。
600
標包1.1
/
10次/年,每次半個工作日
1.協助開展知行 廣東電網法治在線案例(50個)編制;
2.制作普法學習資料,協助開展12·4、法治文化節、普法品牌建設等普法活動;
3.普法費用35萬元/年,包含在常法費用內。
原所有服務合同2021年5月31日到期。
按業務領域分配,具體規則在服務合同中約定。
標包1.2
標包1.3
標包1.4
2
佛山 服務項目
1.常年法律顧問(含培訓、普法):43萬元/年;
2.法律意見書:0.25萬元/份;
3.法律案件代理費率:90%。
380
標包2.1
/
2次/年,每次半個工作日
1.協助開展法律巡診、法律沙龍、公益普法等活動;
2.協助開展專題分析,協助編制法律觀察、每月一法等;
3.普法費用為25萬元/年,包含在常法費用內。
原常年法律顧問服務合同2021年4月7日到期。
按區域片區分配,具體規則在服務合同中約定。
標包2.2
標包2.3
標包2.4
3
東莞 服務項目
1.常年法律顧問(含坐班、普法):65萬元/年;
2.法律意見書:0.25萬元/份;
3.法律案件代理費率:90%。
420
標包3.1
2名律師,每人每周五個工作日,坐班服務費42萬元/年,包含在常法費用內。
/
1.協助開展法意沙龍、124憲法日、對內對外專項普法宣傳活動;
2.制作普法資料,根據需要開展普法專項課題研究等;3.普法費用10萬元/年,包含在常法費用內。
原常年法律顧問服務合同2021年9月29日到期;原律師坐班服務合同2021年10月22日到期。
按依次輪號分配,具體規則在服務合同中約定。
標包3.2
標包3.3
標包3.4
4
中山 服務項目
1.常年法律顧問(含坐班、培訓、普法):37萬元/年;
2.法律意見書:0.25萬元/份;
3.法律案件代理費率:90%。
200
標包4.1
1名律師,每周五個工作日,坐班服務費22萬元/年,包含在常法費用內。
5次/年,每次半個工作日
1.開展民法典等培訓,印發年度普法畫冊及各類普法宣傳手冊,與中院開展法企共建活動,開展“12.4”等系列法治宣傳活動;
2.普法費用7.5萬元/年,包含在常法費用內。
原常年法律顧問服務合同、律師坐班服務合同2021年12月31日到期。
按依次輪號分配,具體規則在服務合同中約定。
標包4.2
5
惠州 服務項目
1.常年法律顧問(含培訓、普法):62萬元/年;
2.法律意見書:0.25萬元/份;
3.法律案件代理費率:90%。
220
標包5.1
/
5次/年,每次半個工作日
1.協助開展124普法活動、制作法治微動漫微電影和建設惠州市法治公園等普法活動;
2.普法費用35萬元/年,包含在常法費用內。
原常年法律顧問服務合同、法律案件代理合同2021年10月31日到期。
/
6
江門 服務項目
1.常年法律顧問(含坐班、培訓、普法):50萬元/年;
2.法律意見書:0.25萬元/份;
3.法律案件代理費率:90%。
180
標包6.1
2名律師,每人每周五個工作日,坐班服務費30萬元/年,包含在常法費用內。
7次/年,每次半個工作日
1.協助開展124普法活動、制作法律宣傳資料等普法活動;
2.普法費用4.5萬元/年,包含在常法費用內。
原律師坐班服務合同2021年8月31日到期。
按依次輪號分配,具體規則在服務合同中約定。
標包6.2
7
韶關 服務項目
1.常年法律顧問(含坐班、培訓、普法):41萬元/年;
2.法律意見書:0.25萬元/份;
3.法律案件代理費率:90%。
150
標包7.1
1名律師,每周坐班2.5個工作日,坐班服務費15萬元/年,包含在常法費用內。
10次/年,每次半個工作日
1.協助開展節日普法、新發普法、制作法律宣傳資料等活動;開展精準普法,每年下基層普法不少于10次;編寫業務風險指引;
2.普法費用5萬元/年,包含在常法費用內。
/
/
8
湛江 服務項目
1.常年法律顧問(含培訓、普法):15萬元/年;
2.法律意見書:0.25萬元/份;
3.法律案件代理費率:90%。
140
標包8.1
/
2次/年,每次半個工作日
1.協助開展124普法活動、民法典宣傳、電力設施保護月、員工底線教育等普法活動;
2.普法費用5萬元/年,包含在常法費用內。
/
按業務領域分配,具體規則在服務合同中約定。
標包8.2
9
茂名 服務項目
1.常年法律顧問(含坐班、培訓、普法):25萬元/年;
2.法律意見書:0.25萬元/份;
3.法律案件代理費率:90%。
80
標包9.1
1名律師,每周坐班1個工作日,坐班服務費5萬/年,包含在常法費用內。
8次/年,每次半個工作日
1.協助開展124普法活動、民法典、精準普法、電力設施保護月、安全生產月等普法活動;
2.普法費用5萬元/年,包含在常法費用內。
原常年法律顧問服務合同2021年9月30日到期。
按業務領域分配,具體規則在服務合同中約定。
標包9.2
標包9.3
10
清遠 服務項目
1.常年法律顧問(含坐班、培訓、普法):20萬元/年;
2.法律意見書:0.25萬元/份;
3.法律案件代理費率:90%。
120
標包10.1
1名律師,每周坐班1個工作日,坐班服務費5萬元/年,包含在常法費用內。
2次/年,每次半個工作日
1.協助開展124普法、員工底線教育普法、精準普法、微信普法欄目等普法活動;
2.普法費用5萬元/年,包含在常法費用內。
原常年法律顧問服務合同、律師坐班服務合同2021年12月31日到期。
按區域片區分配,具體規則在服務合同中約定。
標包10.2
標包10.3
標包10.4
11
珠海 服務項目
1.常年法律顧問(含坐班、培訓、普法):50萬元;
2.法律審核意見書:0.25萬元/份;
3.法律案件代理費率:90%。
204
標包11.1
1名律師,每周坐班5個工作日,坐班服務費25萬元/年,包含在常法費用內。
2次/年,每次半個工作日
1.協助開展124普法、民法典宣傳、精準普法等專項普法活動相關普法活動;
2.普法費用8萬元/年,包含在常法費用內。
原常年法律顧問服務合同、律師坐班服務合同2021年10月31日到期。
/
12
汕頭 服務項目
1.常年法律顧問(含培訓、普法):45萬元/年;
2.法律意見書:0.25萬元/份;
3.法律案件代理費率:90%。
120
標包12.1
/
4次/年,每次半個工作日
1.協助開展124普法、編制專項普法書籍等活動;
2.普法費用29萬元/年,包含在常法費用內。
原常年法律顧問服務合同2021年6月30日到期。
按業務領域分配,具體規則在服務合同中約定。
標包12.2
13
梅州 服務項目
1.常年法律顧問(含坐班、培訓、普法):36萬元/年;
2.法律意見書:0.25萬元/份;
3.法律案件代理費率:90%。
178
標包13.1
1名律師,每周坐班1個工作日,坐班服務費5萬元/年,包含在常法費用內。
4次/年,每次半個工作日
1.協助開展電力設施保護月、安全生產月、員工底線教育、124、民法典等普法活動;
2.普法費用9萬元,包含在常法費用內。
原常年法律顧問服務合同2021年8月31日到期。原案件代理合同2021年12月31日到期。
按依次輪號分配,具體規則在服務合同中約定。
標包13.2
標包13.3
14
陽江 服務項目
1.常年法律顧問(含培訓):10.2萬元/年;
2.法律意見書:0.25萬元/份;
3.法律案件代理費率:90%。
124
標包14.1
/
4次/年,每次半個工作日
/
原所有服務合同2022年12月30日到期。
/
15
肇慶 服務項目
1.常年法律顧問(含坐班、培訓):10萬元/年;
2.法律意見書:0.25萬元/份;
3.法律案件代理費率:90%。
110
標包15.1
1名律師,每周半個工作日,包含在常法費用內。
9次/年,每次半個工作日
/
原所有服務合同2021年6月30日到期。
按業務領域分配,具體規則在服務合同中約定。
標包15.2
16
揭陽 服務項目
1.常年法律顧問(含坐班、培訓、普法):30萬元/年;
2.法律意見書:0.25萬元/份;
3.法律案件代理費率:90%。
100
標包16.1
1名律師,每周2次,每次半個工作日。坐班服務費4.8萬元/年,包含在常法費用內。
2次/年,每次半個工作日
1.協助開展124普法活動、OA公告版普法欄目、黨委中心組學法等普法活動;
2.普法費用9萬元/年,包含在常法費用內。
原所有服務合同2022年1月31日到期。
/
17
河源 服務項目
1.常年法律顧問(含坐班、普法):33萬元/年;
2.法律意見書:0.25萬元/份;
3.法律案件代理費率:90%。
212
標包17.1
1名律師,每周2個工作日。坐班服務費15萬元/年,包含在常法費用內。
/
1.協助開展124普法等普法活動、精準普法、專題法律風險防范普法等普法活動;
2.普法費用10萬元/年,包含在常法費用內。
原所有服務合同2021年12月30日到期。
按業務領域分配,具體規則在服務合同中約定。
標包17.2
18
汕尾 服務項目
1.常年法律顧問(含坐班、培訓、普法):25萬元/年;
2.法律意見書:0.25萬元/份;
3.法律案件代理費率:90%。
240
標包18.1
1名律師,每月2次,每次半個工作日。坐班服務費7.2萬元/年,包含在常法費用內。
5次/年,每次半個工作日
1.協助開展124普法等普法活動,宣貫地方新出臺電力立法條例;
2.普法費用5萬元/年,包含在常法費用內。
/
按區域片區分配,具體規則在服務合同中約定。
標包18.2
19
潮州 服務項目
1.常年法律顧問(含培訓、普法):33萬元/年;
2.法律意見書:0.25萬元/份;
3.法律案件代理費率:90%。
162
標包19.1
/
6次/年,每次半個工作日
1.舉辦《民法典》等法律法規知識講座、開展精準普法、12.4、地方電力法規專項普法活動及普法相關規劃、設計、編制等工作。2.普法費用25萬元/年,包含在常法費用內。
原常年法律顧問服務合同2021年11月30日到期。
按依次輪號分配,具體規則在服務合同中約定。
標包19.2
標包19.3
20
云浮 服務項目
1.常年法律顧問(含坐班、培訓、普法):36萬元/年;
2.法律意見書:0.25萬元/份;
3.法律案件代理費率:90%。
160
標包20.1
1名律師,每周4個工作日,坐班服務費18萬元/年,包含在常法費用內。
4次/年,每次半個工作日
1.協助開展各類日常及專項普法、制作法律宣傳資料、編寫業務風險指引等普法活動;
2.普法費用11萬元/年,包含在常法費用內。
原常年法律顧問服務合同2021年7月30日到期。
按依次輪號分配,具體規則在服務合同中約定。
標包20.2
(二)適用范圍即招標范圍
1.序號1“公司本部”標的適用于公司本部、非供電分支機構和內設中心機構(電網規劃中心、信息中心、管科院、新聞中心、綜合服務中心、應急及風險管理中心、機巡中心、財務共享中心、審計中心、法律服務中心、社保年金中心、調控中心、電科院、培評中心、客服中心、計量中心)以及廣東。如因案件辦理等特殊需要,地市 提出申請并經公司法規部同意的,該標的項下的法律意見書、法律案件代理等招標結果也適用于 。
2.序號2-20各地市 標的適用于各地市 及所屬分局、縣區 。
(三)預估金額
各標的所列預估金額僅為預估量,不代表招標人對采購量的承諾,最終以框架結果有效期內的實際采購量為準。在標包分配過程中,可能出現部分單位有效期內無實際需求等情況,請投標人知悉并在接受相關條件情況下參與投標。
(四)標的內容
1.常年法律顧問。包括提供一般法律咨詢、參加現場/視頻會議、出具律師函、備忘錄、案例分析等標準服務項目以及提供律師坐班、培訓和普法等其他服務項目。其中,坐班、培訓和普法服務的具體需求和介紹詳見“(一)標的物清單及分包情況”。
2.法律風險盡職調查。對各類投資、交易、重組等事項開展法律風險盡職調查,并出具《法律風險盡職調查報告》和《法律意見書》。
法律風險盡職調查項目由省公司統招,請投標人知悉并在接受條件情況下參與投標。
3.法律意見書。對重大經營決策、重大合同或法律咨詢事項等出具書面法律意見書。
4.資信調查。對重大合同采購項目中標候選人開展資信調查,出具資信調查報告。
5.案件代理。對主訴、被訴、執行等法律訴訟、仲裁案件提供代理服務。
(五)框架招標結果有效期
1.本次框架招標有效期自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
2.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部分標的項目存在其他服務合約未到期情況的,則本次框架招標起始時間自其他合約到期之日起計算。具體標的項目合約期限情況,詳見“(一)標的物清單及分包情況”,請投標人知悉并在接受相關條件情況下參與投標。
(六)標包劃分
1.為確保服務質量,同一投標人最多只可參與4個標的投標,否則全部標的投標視為無效投標。投標人參加投標,須同時參與同一標的下全部標包,不允許僅投標部分標包,否則該標的投標視為無效投標。投標人參加同一標的各標包的投標費率須保持一致,如出現費率不一致的,評標委員會將按照第一個標包的費率進行評標。
2.以下標包劃分原則適用于全部標的:
2.1常年法律顧問項目,各標的服務需求單位均只選聘一家機構提供服務。當同一標的下設標包數為1時,則該標包中標人為常年法律顧問服務單位;當同一標的下設標包數大于或等于2時,因各中標人中標費率相同,標的服務需求單位可以選聘排名第一的中標候選人提供常年法律顧問服務,也可結合各中標機構在本單位同類項目業績、服務質量等因素,經本單位法律管理部門負責人審定后擇優選聘1家中標機構提供常年法律顧問服務,請投標人知悉并在接受相關條件情況下參與投標。
2.2 法律意見書、法律風險盡職調查、資信調查、案件代理項目,當同一標的下設標包數為1時,則由該標包中標人提供全部服務;當同一標的下設標包數大于或等于2時,由標的服務需求單位按照滿足高效、優質服務原則,根據區域片區、業務領域、依次輪號等相對客觀標準明確業務分配規則(詳見“(一)標的物清單及分包情況”),并按照該規則在各中標機構實際分配業務量,請投標人知悉并在接受相關條件情況下參與投標。
(七)報價和結算說明
1.本項目采用框架式招標,全部標的、標包按費率報價。報價須包含提供服務所有的費用開支(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費、食宿費、翻譯費、復印費、資料費、通訊費等)。各投標人的報價得分以綜合費率作為計算依據,報價明細表如下:
1.1序號1公司本部服務標的
標包 序號 服務類別 最高限價 報價費率 權重 備注 1 常年法律顧問 55萬元/年 A1= 30% 2 法律風險盡職調查 5萬元/份 A2= 20% 3 法律意見書 0.3萬元/份 A3= 10% 4 資信調查報告 0.6萬元/份 A4= 10% 5 案件代理費率 90% B1= 30% 綜合費率:K_____=A1*30%+A2*20%+A3*10%+A4*10%+B1*30% 1.2 序號2-20各地市 服務標的 標包 序號 服務類別 最高限價 報價費率 權重 備注 1 常年法律顧問 萬元/年 A1= 40% 2 法律意見書 萬元/份 A2= 10% 3 案件代理費率 90% B1= 50% 綜合費率:K_____=A1*40%+A2*10%+B1*50% 備注:此處作為通用報價明細模板供參考,各標包最高限價存在差異,各標包具體最高限價金額詳見“(一)標的物清單及分包情況”。 2.各標的最終中標費率為所有中標人針對每項服務報價的平均費率,請投標人知悉并在接受相關條件情況下參與投標。 3、各標的需求單位分別與中標機構簽訂框架服務合同。其中: 3.1常年法律顧問服務費按年計價,結算價為常法年度最高限價*中標費率,每半年結算一次。如常年法律顧問服務(含坐班服務)服務期限不滿或超過1年的,按實際提供服務時間折算計價。對于常年法律顧問中的普法服務,各標的需求單位可根據“(一)標的物清單及分包情況”列明的普法費用金額,在合同中進一步細化普法服務內容和具體費用,并按實際提供服務內容結算。 3.2法律風險盡職調查、法律意見書、資信調查報告服務費按份計價,每半年結算一次,結算價為:中標單價*期內完成數量。 3.3案件代理服務費按宗計價,按宗結算或每半年結算。案件代理費包括一審、二審、執行階段的所有費用(律所代理同一案件審判程序后,執行案件不再另行收費)。單個案件結算費用=依據《廣東省物價局、司法廳律師收費管理實施辦法》(粵價〔2006〕298號)計算的訴訟代理費*中標費率。 3.4案件特別計價和結算規則。對于電費催收案件、因同一事由引發的2個以上系列案件、標的需求單位認為涉案金額虛高的案件等,中標人實際結算價格須在中標價格內再次進行下浮,具體下浮比例由標的需求單位與中標服務機構另行協商,協商不成的,標的需求單位可以另行選聘案件代理律所,請投標人知悉并在接受相關條件情況下參與投標。 3.5對于重大、疑難法律案件,各標的需求單位如認為需要另行選聘案件代理律所的,可按有關規定另行履行采購程序。 (八)服務評價 按照專業性、確定性、獨立性、利益一致性、及時性等五個維度(各20分,滿分100分),各標的服務需求單位經辦人員在每項服務結束后及時對服務機構進行評價。其中,專業性是指法律服務質量高,提交服務成果全面、準確;確定性是指針對委托事項開展深入調查研判,作出確定性結論;獨立性是指開展服務事項不受委托人或其他相關方影響,獨立發表法律意見;利益一致性是指最大限度維護委托人權益,與委托人不存在利益沖突;及時性是指按照委托人時限要求提交服務成果。 服務評價結果將應用于調整業務量分配,服務機構出現兩次評分低于70分的,標的單位可對其后續業務量予以適當調減。服務評價結果還將應用于公司系統內以后年度法律服務項目招標評標活動。請投標人知悉并在接受相關條件情況下參與投標。 法律服務機構服務評價記錄表 填表 序 號 事項 名稱 服務 類型 律所 名稱 經辦 律師 辦理 日期 評價結果 專業性 (20分) 確定性 (20分) 獨立性 (20分) 利益一致性 (20分) 及時性 (20分) 總分 評價人 評分說明 (九)項目概述: 廣東 2021-2023年法律服務框架招標 三、投標人的資格條件 通用資格: (1)投標人必須按照要求,在供應鏈統一服務平臺( 2. 異議書的格式及要求 (1)異議書中應包含異議提出人名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