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金溝河紅山水庫工程水土保持監測技術服務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E6500003901001775003)
招標項目所在地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一、招標條件
本新疆金溝河紅山水庫工程水土保持監測技術服務(招標 2.
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2021年04月29日00時00分00秒---2021年05月03日23時59分59秒
五、投標文件的遞交
遞交截止時間:2021年05月20日11時00分00秒
六、開標時間及地點
開標時間:2021年05月20日11時00分00秒
開標地點及方式:開標
二、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1.招標項目所在地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2.項目規模: 水庫總庫容 5344 萬立方米,正常蓄水位 887 米,相應庫容4737萬立方米,死水位853米,死庫容701萬立方米,電站裝機容量為 8 兆瓦。工程為Ⅲ等中型,主要由大壩、溢洪道、導流兼泄洪沖沙洞、引水發電洞、電站廠房等組成。大壩建筑等級為 2 級,泄水建筑物和引水發電系統建筑等級為 3 級,電站廠房、次要建筑物及臨時建筑等級為4級。抗震烈度為8度,大壩抗震設防類別為乙類,其他建筑物抗震設防類別為丙類。大壩設計洪水標準為 100 年一遇,校核洪水位標準 為2000 年一遇;電站廠房設計洪水標準為50年一遇,校核洪水標準為100年一遇;其他永久建筑物設計洪水標準為30年一遇。
3.招標內容與范圍:
本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本次招標為其中的
標段1
標段(包)編號:E6500003901001775003001
標段(包)
招標范圍: 水土保持監測及水土保持設施竣工驗收技術服務范圍(包括但不限于): (1)按照本項目已批復的《水土保持方案報告書》和相關的設計文件要求,編制水土保持監測實施方案。 (2)根據監測資料及時分析建設項目水土流失狀況和防治效果,提出水土保持防治措施的優化建議;協調水土保持工程與主體工程建設進度;及時發現重大水土流失危害隱患并提出防治對策建議。 (3)按要求提交水土保持監測季度報告、年度報告及總結報告(報告滿足國家及行業的相關規范)。 (4)提供水土保持監督管理技術依據和公眾監督基礎信息,參與各階段水土保持工程驗收等工作。 (5)編制監測方案,開展監測與分析,編制監測驗收報告,根據監測結果協助招標人完成整改工作,取得驗收鑒定書,完成驗收備案以及有關水土保持專項驗收前的其他配合協助的工作。 (6)每季度檢查水土保持設施是否符合設計要求對存在的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及建議。 (7)對施工質量、投資使用和管護責任落實情況提出意見及建議。 (8)評價防治水土流失效果。 (9)編制水土保持實施方案工作總結報告、水土保持設施竣工驗收技術報告等各專題評估報告及總評估報告、結論。 (10)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行業規范、招標人要求等,完成與本工程水土保持相關的其它工作。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1.企業資質要求:1.1 投標人應是國內注冊的獨立法人。 1.2 投標人應具有近五年承擔過1項中型及以上水利樞紐工程水土保持監測服務工作,并提供相應合同等證明材料。 2.
3.投標其他條件:3.1 投標人近 5 年具有中型及以上水利樞紐工程水土保持監測工作業績。 3.2 本次招標實行資格后審,資格審查的具體要求詳見招標文件。資格后審不合格的投標人投標文件將被否決。 3.3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4 未被納入全國《水利建設市場監管服務平臺》的潛在投標人不得參加該項目的投標活動,全國《水利建設市場監管服務平臺》中的市場主體信息作為評標時查驗市場主體投標文件的唯一依據,不再接收任何潛在投標人提供的其他信息作為評標依據(國家有特殊規定的除外),各市場主體須對填報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及時性負責。 4.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1.獲取時間: 2021年04月29日到 2021年05月03日 2. 2.投標文件的上傳/遞交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和地點見招標文件。加密電子投標文件(.BTTF格式)應在投標截止時間前通過新疆 網(zwfw.xinjiang.gov.cn/TPBidder/)上傳完成。 3.本項目采用遠程不見面交易的模式。開標當日,投標人無需到達開標現場,僅需在任意地點通過新疆 網不見面開標系統(登錄
八、監督部門 本招標項目的監督部門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水利廳 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