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公安局增城區分局2021年飯堂食材購置項目(項目編號:GZCQC2100HG04009)招標公告
廣州市公安局增城區分局2021年飯堂食材購置項目招標項目的潛在投標人應在廣州程啟 (廣東省廣州市恒福路238號2樓218室)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GZCQC2100HG04009
項目
采購方式:公開招標
預算金額:11,500,000.00元
采購需求:
合同包1(廣州市公安局增城區分局2021年飯堂食材購置項目):
合同包預算金額:11,500,000.00元
品目號 |
品目名稱 |
采購標的 |
數量 (單位) |
技術規格、參數及要求 |
品目預算(元) |
最高限價(元) |
1-1 |
其他農副食品 |
廣州市公安局增城區分局2021年飯堂食材購置項目 |
1(批) |
詳見采購文件 |
11,500,000.00 |
11,500,000.00 |
本項目只允許采購本國產品
本合同包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合同履行期限:自簽訂合同之日起12個月或采購費用總額累計達到本項目預算金額時,以先到者為期限,本合同隨之終止。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釆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提供下列材料:
1)供應商必須是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或自然人,投標時提交有效的營業執照(或事業法人登記證或身份證等相關證明)副本復印件。
2)供應商必須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備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提供《投標人資格聲明函》)。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供應商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可參照《投標人資格聲明函》相關承諾格式內容)。重大違法記錄,是指供應商因違法經營受到刑事處罰或者責令停產停業、吊銷許可證或者執照、較大數額罰款等行政處罰。(較大數額罰款按照發出行政處罰決定書部門所在省級政府,或實行垂直領導的國務院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較大數額罰款標準,或罰款決定之前需要舉行聽證會的金額標準來認定)。
6)供應商必須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同時參加本采購項目(包組)投標。為本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供應商,不得再參與本項目投標。可參照《投標人資格聲明函》相關承諾格式內容)。
2.供應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 )“記錄失信被執行人或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或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不處于中國 ( )“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信息記錄”中的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期間。(以采購代理機構于評審當天在“信用中國”網站 及中國 ( /)查詢結果為準,如相關失信記錄已失效,供應商需提供相關證明資料)。
3.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本項目不屬于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的項目。
4.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合同包1(廣州市公安局增城區分局2021年飯堂食材購置項目)特定資格要求如下:
1)《公平競爭承諾書》原件;
2)投標人具有在有效期內的《食品經營許可證》。
三、
六、其他補充事宜
1.投標人必須對項目進行整體投標,不允許僅對其中部分內容進行投標,否則視為無效投標。
2.本項目采購本國產品。
3.本項目的中小企業劃分標準所屬行業為:批發業。
4.政府采購監督機構:同級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
5.需要落實的政府采購政策:《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財庫〔2020〕46號)、《關于政府采購支持監獄企業發展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4〕68號)、《關于促進殘疾人就業政府采購政策的通知》(財庫〔2017〕141號)、《財政部 發展改革委 生態環境部 市場監管總局關于調整優化節能產品、環境標志產品政府采購執行機制的通知》(財庫〔2019〕9號)、《商品包裝政府采購需求標準(試行)》(財辦庫〔2020〕123號)、《快遞包裝政府采購需求標準(試行)》(財辦庫〔2020〕123號)等。
6.
七、對本次招標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1.釆購人信息
2.釆購代理機構信息
3.項目
附件: 廣州市公安局增城區分局2021年飯堂食材購置項目委托代理協議
廣州市公安局增城區分局2021年飯堂食材購置項目招標文件
發布
發布時間:2021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