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款人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秦皇島市海港區歸提寨河水質提升工程(一期)EPC(設計、施工)總承包已由秦皇島市海港區發展和改革局以海發改[2019]150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秦皇島市海港區水務局,建設資金來自中央環保專項資金,項目出資比例為100%,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設計施工總承包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2.1.1歸提寨河北起秦皇島市海港區南嶺路,南至入海口。本項目設計范圍為河北大街至入海口段,總長度約2.0km,主要流經金海灣森林逸城和金海灣森林公園。總造價為:1427萬元。 2.1.2建設 2.1.3標段劃分:本項目為秦皇島市海港區歸提寨河水質提升工程(一期)EPC(設計、施工)總承包。 2.1.4計劃工期:210日歷天。 2.1.5質量標準:設計要求的質量標準:合格。施工要求的質量標準:達到國家現行質量驗收合格標準。 2.2招標范圍:按招標人要求完成秦皇島市海港區歸提寨河水質提升工程(一期)EPC(設計、施工)總承包全部內容。。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對投標人的資格要求如下: 3.1.1資質要求: 3.1.1投標人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備履行合同的財務能力,誠信合法經營,沒有失信與違法記錄。 3.1.2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需具備: (1)投標人須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設計、施工能力。 (2)設計資質: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環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級及以上資質; 施工資質: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環保工程專業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且具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擬派施工項目經理須具有本企業注冊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專業或建筑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證書及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且未擔任其他在建項目的項目經理;擬派設計負責人須具有給排水或環保專業中級工程師及以上資格。 3.1.3投標人未處于投標禁止期。 3.1.4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本招標項目投標,否則均按無效投標處理。
3.2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21-04-13 09:00至2021-04-19 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