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保護和設施農用地工作經費-廣州市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保護、設施農用地工作年度技術服務(采購項目編號:GZCQC2100FG01029)招標公告
耕地保護和設施農用地工作經費-廣州市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保護、設施農用地工作年度技術服務招標項目的潛在投標人應在廣州程啟 (廣東省廣州市恒福路238號2樓218室)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GZCQC2100FG01029
項目
預算金額(元):707,000.00
最高限價(元):707,000.00
采購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標的的名稱、數量、簡要技術需求或服務要求等)
1.采購項目內容:具體內容詳見招標文件《第三章 項目任務書》。
2.采購項目品目:C9901 其他服務
3.工作期限:本次規劃工作期限為合同簽訂后至2022年3月31日。承接單位需按照工作任務要求,完成項目成果,并按要求進行報送。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釆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提供下列材料:
1)供應商必須是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或自然人,投標時提交有效的營業執照(或事業法人登記證或身份證等相關證明)副本復印件。
2)供應商必須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備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可參照投標人資格聲明函相關承諾格式內容)。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供應商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可參照投標人資格聲明函相關承諾格式內容)。重大違法記錄, 是指供應商因違法經營受到刑事處罰或者責令停產停業、吊銷許可證或者執照、較大數額罰款等行政處罰。(較大數額罰款按照發出行政處罰決定書部門所在省級政府,或實行垂直領導的國務院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較大數額罰款標準,或罰款決定之前需要舉行聽證會的金額標準來認定)。
6)供應商必須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同時參加本采購項目(包組)投標。 為本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供應商,不得再參與本項目投標。 供應商可參照投標人資格聲明函相關承諾格式內容。)。
2.供應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 )“記錄失信被執行人或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或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不處于中國 ( )“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信息記錄”中的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期間。(以采購代理機構于評審當天在“信用中國”網站 及中國 ( /)查詢結果為準,如相關失信記錄已失效,供應商需提供相關證明資料)。
3.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4.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合同包1(耕地保護和設施農用地工作經費-廣州市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保護、設施農用地工作年度技術服務)特定資格要求如下:
1)《公平競爭承諾書》原件;
2)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三、
售價(元):300
四、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開標時間和地點
2021年3月25日09時30分(北京時間)(自招標文件開始發出之日起至投標人提交投標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
六、其他補充事宜
1.本項目屬性為服務類。
2.本項目不屬于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的項目。
3.投標人須對本項目為單位的服務進行整體響應,任何只對其中一部分內容進行的響應都被視為無效響應。
4.政府采購監督機構:同級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
5.需要落實的政府采購政策:《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的通知(財庫〔2020〕46號)、《關于政府采購支持監獄企業發展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4〕68號)、《關于促進殘疾人就業政府采購政策的通知》(財庫〔2017〕141號)、《關于環境標志產品政府采購實施的意見》(財庫〔2006〕90號)、《節能產品政府采購實施意見》的通知(財庫〔2004〕185號)、《關于調整優化節能產品、環境標志產品政府采購執行機制的通知》(財庫〔2019〕9號)等。
七、對本次招標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1.采購人信息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3.項目
附件: 耕地保護和設施農用地工作經費-廣州市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保護、設施農用地工作年度技術服務委托代理協議
耕地保護和設施農用地工作經費-廣州市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保護、設施農用地工作年度技術服務招標文件
發布
發布時間:2021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