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標條件
本 上安電廠上安站至廠內卸車點燃料倒運服務項目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招標人為 上安電廠。本華能上安電廠上安站至廠內卸車點燃料倒運服務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二、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規模:廠內鐵路專用線包括卸煤站、工業站、東牽出線、西牽出線、巖峰線共22公里,機車三臺(DF12兩臺、DF7一臺) 廠內鐵路專用線除鐵路部門負責維護項目外的其他服務項目,主要包括:機車司機、機車日常維修、輔助運輸調度、自備車輛日常維護服務等。
服務期:本項目按照總服務期3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招標,中標后合同每年簽訂一次(每次服務期限為12個月)。
范圍:本招標項目劃分為 1 個標段,本次招標為其中的:
上安電廠上安站至廠內卸車點燃料倒運服務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一)通用資格條件
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2.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生產經營正常且具備合同履約能力;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 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間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服務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二)專用資格條件
1. 投標人近二年(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具有鐵路綜合服務或鐵路設備維修或鐵路專業技術服務等業績,須提供合同復印件。
2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不得轉包、分包。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2020年10月23日09時00分到2020年10月28日17時00分
招標文件費:1000元/標段,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