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名稱為:礦區生態治理現狀標準評價與集成技術應用研究項目,資金來源為自籌。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本項目采用全電子招投標方式。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礦區生態治理現狀標準評價與集成技術應用研究項目
2.2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本項目劃分為一個標段:
采煤沉陷區治理技術集成、標準和模式總結和優化。
2.3其他:
服務期限:36個月,計劃開工日期:2020年10月30日,計劃完成日期:2023年10月30日。實際開工日期以甲方簽發的開工報告日期為準。
質量要求:
(1)通過項目實施,確定當前生態治理現狀、存在不足,總結已有成功經驗、技術與模式,對標新時期生態文明建設理念研發生態治理新技術新模式,形成針對黃土區和風沙區不同沉陷類型的綜合治理技術體系。
(2)建立神東礦區生態治理工程一張圖數據庫,形成神東礦區近30年生態變化遙感影像分析圖;
(3)建立評價指標體系1套,并量化神東礦區生態治理的生態與經濟效益;
(4)形成新時期神東礦區生態治理技術標準1套。
(5)申請發明專利2個,發表中文核心或EI、SCI論文2篇。
安全要求:安全責任主體為中標人,實施現場安全管理責任主體為招標人。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
1)投標人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2)財務要求:無
(3)業績要求:投標人提供合同簽訂日期在2015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時間的有關生態環境修復的相關研究或工程業績(須提供合同原件掃描件、每份合同對應的任意一張結算發票原件掃描件)。
(4)信譽要求:
2)投標人存在不良行為記錄的禁止投標。不良行為記錄是指:中國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官網(http://www.court.gov.cn/)全國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公布與查詢平臺所發布的不良記錄、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gsxt.saic.gov.cn/)所發布的嚴重違法名單。
(5)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項目負責人應具有生態學、林學、水土保持學、測繪科學與技術、環境科學與技術、礦業工程、地圖制圖學與地理信息工程等相關專業碩士以上學歷或高級技術職稱。提供項目負責人的學歷證書或職稱證書。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無
(7)設備要求:無
(8)其他要求:無
注:母子公司資質業績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購標前必須完成供應商注冊,已注冊的投標人請勿重復注冊,注冊方法詳見本公告附件一。
4.2 購標途徑:已完成注冊的投標人請在“購標申請”菜單中根據要求上傳購標審核資料,審核通過后在線完成招標文件的購買。
4.3 招標文件購買時間:2020年09月27日 09時00分至2020年10月10日 16時3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獲取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不得參加投標。
4.4 招標文件每套售價每標段/包人民幣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