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為中國鐵塔股份 江蘇省 2020年智能電表設備采購項目,招標編號:ZBTX-2020-TT0234,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進行公開招標,有意向的潛在投標人(以下簡稱投標人)可前來投標。
1.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1.1 項目
1.2采購內容:江蘇鐵塔智能電表設備采購,產(chǎn)品名稱、預估采購數(shù)量、采購預算等信息如下:
序號 | 規(guī)格 | 含稅基準單價(元/套) | 數(shù)量(套) | 含稅總價(元) |
1 | 三相單路智能電表 | 410.9 | 3973 | 1632505.7 |
2 | 單相單路智能電表 | 223.2 | 527 | 117626.4 |
合計 | 4500 | 1750132.1 |
注:本項目采購預算、采購數(shù)量為預估值,具體結算的金額以框架協(xié)議實際下達的訂單及訂單執(zhí)行確定的金額為準。
1.3采購預算:約1750132.1元(含稅)。
1.4項目性質:貨物。
1.5交貨
1.6交貨期:自采購訂單下達之日起10個自然日內完成交貨(完成交貨是指交貨至采購人指定地點)。
1.7質保期:3年,具體以技術規(guī)范書規(guī)定為準。
1.8質量標準要求:合格,符合國家、行業(yè)及招標人要求。
1.9技術標準要求:合格,具體詳見技術規(guī)范書。
1.10合同有效期:1年,自合同簽訂之日起生效。
1.11標包劃分:不劃分。
1.12中標人數(shù)量:1個,份額為100%。
1.13本項目設置最高限價,最高限價為統(tǒng)一報價折扣(非OFF)100%,投標人投標報價超過最高限價的,將否決其投標。
2.投標人資格要求
2.1 本項目要求投標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含港澳臺地區(qū))注冊的法律上和財務上獨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記注冊的組織,具有合法有效的注冊登記文件。
2.2本項目要求投標人能夠為本項目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須提供“承諾能夠根據(jù)采購人的要求提供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的承諾函。
2.3智能電表應滿足電能計量功能所需的準確度,投標人應提供計量器具型式批準(CPA)證書。注:計量器具型式批準(CPA)證書上產(chǎn)品型號應與產(chǎn)品相對應或者應涵蓋本次采購產(chǎn)品。
2.4供應商須能夠同時提供單相智能電表和三相智能電表兩種產(chǎn)品,須提供承諾書。
2.5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時間以單項合同或訂單為準),投標人須具備同類智能電表產(chǎn)品供貨業(yè)績,須提供至少一份同類智能電表產(chǎn)品供貨業(yè)績證明材料,包括合同關鍵頁(合同首頁、合同標的頁,合同簽章頁)復印件 。
2.6本項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標,提供承諾函并加蓋公章。
2.7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提供承諾函并加蓋公章。
2.8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的投標。
2.9投標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被責令停業(yè)、破產(chǎn);
(2)被取消或暫停投標資格;
(3)資產(chǎn)被重組、接管、查封、扣押、凍結;
(4)至投標截止日一年內發(fā)生生產(chǎn)安全事故的(前述事故等級按《生產(chǎn)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認定);
(5)2018年1月1日至投標文件提交截止日期間有根本違約行為(以仲裁文書、生效判決等國家權力機關文書為依據(jù))或被媒體曝光且在社會上造成惡劣影響的或法律法規(guī)限定的其他情形。須提供承諾函,虛假承諾一經(jīng)查實取消投標或者中標資格。
2.10投標人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標文件提交截止日期間,沒有“失信被執(zhí)行”記錄。以評標過程中資格審查期間通過
2.11滿足法律法規(guī)的其他要求。
★投標人不滿足以上資格要求的,其投標將被否決。投標人提供虛假資料的,一經(jīng)查實,將否決其投標或取消其中標資格。
3.資格審查方法
本項目將進行資格后審,資格審查標準和內容見招標文件第三章“評標辦法”,凡未通過資格后審的投標人,其投標將被否決。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招標文件獲取
4.1.1招標文件獲取時間:2020年8月18日至2020年8月24日,每日上午08時30分至11時30分,下午13時30分至17時30分
沒有在 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wǎng)(www.dlztb.com)上注冊會員的單位應先點擊注冊。登錄成功后根據(jù)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獲取招標文件!
聯(lián)系人:李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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