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白云國際機場新建國際進港貨站項目勘察設計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廣州白云國際機場新建國際進港貨站項目勘察設計已由空港經濟區管理委員會(廣州市發改委授權)以廣東省企業投資項目備案證(項目代碼:2210-440100-04-01-874600)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廣州白云國際物流 ,建設資金來自自籌資金,出資比例為100%。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工程 2.2 工程位置:廣州白云機場綜合保稅區內 2.3 工程范圍:規劃占地面積: 54443 平方米,總建筑面積: 25690 平方米(其中地上約 25140平方米,地下約 550 平方米);地上 3 層,地下 1 層;建筑高度 12 米。 以上數據僅供參考,以正式行政批復為準。 2.4 規劃用地文件: / 。 2.5項目批準文件:廣東省企業投資項目備案證(項目代碼:2210-440100-04-01-874600)。 2.6 資金來源:自籌資金。 2.7 投資總額:約人民幣24507.00萬元,其中勘察設計費約669.30萬元。 2.8 招標內容: 2.8.1 勘察部分 2.8.1.1勘察范圍和階段:本項目所在地塊紅線范圍內,包括但不限于初勘、詳勘、超前鉆、物探、地下管線探測等。 2.8.1.2技術要求:符合本項目所在國家和地區頒布的法律法規、規章、規范、規定、標準,并符合招標文件的規定。 2.8.1.3工作量:總進尺約1700米(暫定)。 2.8.2設計內容 2.8.2.1工程設計范圍:本項目采用設計總承包方式,設計范圍包括本工程所有設計(含專業深化設計)及委托人委托的其他設計工作。購買1:500地形圖,費用含在設計費中,委托人不另行支付。 2.8.2.2工程設計階段:修建性詳細規劃設計、方案設計及估算、方案修改、初步設計、初步設計概算、施工圖設計(含深化設計)、竣工圖編制及審核蓋章、其他:購買1:500地形圖。 2.8.2.3工程設計服務內容:包括但不限于、修建性詳細規劃設計、建筑方案設計、建筑結構設計、建筑防雷設計、建筑電氣設計、建筑給水排水設計、室內非裝修水電專業詳圖設計(含室內數據 2.9勘察設計服務期: 2.9.1設計工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工程缺陷期(自工程竣工起計730天)滿為止,其中受托人應在方案確定后20天內完成修建性詳細規劃設計;收到中標通知書后8天內完成方案設計及估算;方案確定后20天內完成初步設計及概算;初步設計審查批準后24天內完成施工圖設計。 2.9.2勘察工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驗收合格止,其中受托人收到委托人發出的開工通知起計16天內提交勘察成果文件。 2.10 前期服務機構 2.10.1 機構 [注釋] 如果有前期服務機構,應公開披露其名稱。 2.10.2 如果前期服務機構參加本次投標,應將本公告發布前最終完成的工作成果(含電子文件)在投標人 2.11 本項目最高投標限價為: 2.11.1本項目最高投標限價:勘察費單價最高投標限價為:310元/m;設計費費率最高投標限價為:3.01%。 投標報價由投標人根據招標文件要求以及企業自身情況填報,投標報價不得高于本項目最高投標限價(單價或費率)。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與招標人過去3年內無合同履約糾紛,沒有不得參加投標的情形。 [注釋] 合同履約糾紛是指招標人過去3年內曾與投標人簽訂合同,并且對投標人不滿意。不得參加投標的情形詳見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須知第1.4.3條。 3.2國內申請人應同時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以下(1)和(2)資質證書。 (1)工程勘察資質:具有工程勘察綜合甲級資質;或具有工程勘察巖土工程專業甲級資質;或同時具有工程勘察(巖土工程(分項)巖土工程勘察)甲級資質和工程勘察(巖土工程(分項)巖土工程物探測試檢測監測)甲級資質。 香港企業獨立參加投標的,須在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備案且備案的業務范圍應符合本招標項目對工程勘察資質的要求。 (2)工程設計資質:具有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同時具備以下二種資質:①工程設計建筑行業甲級及以上資質,或工程設計建筑行業(建筑工程)甲級及以上資質,或建筑設計事務所資質;②工程設計民航行業甲級及以上資質。 香港企業獨立參加投標的,須在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備案且備案的業務范圍應符合本招標項目對工程設計資質的要求。 [注釋] 1、國內申請人具體資質要求按照《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資質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160號)、《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資質管理規定實施意見》(建市[2007]202號)、《工程勘察資質分級標準》(建設[2001]22號)、《工程勘察、工程設計資質分級標準補充規定》(建設[2001]178號)和《工程設計資質標準》(建市〔2007〕86號)、《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延續有關事項的通知》(建辦市函〔2020〕334號)填寫。要求同時具備2項或以上資質證書的,申請人可以組成聯合體投標。 2、香港企業備案的業務范圍依據《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印發香港工程建設咨詢企業和專業人士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城市開業執業試點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粵建規范〔2021〕1號,詳見鏈接: /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確定。 3.3外國或澳門、臺灣的設計企業必須選擇一家符合上述設計條件的國內企業進行合作設計。香港企業如不單獨參加投標,也必須選擇一家符合上述條件的國內企業進行合作設計。 3.4投標人已在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立企業信用檔案,擬委派的 3.5投標人委派的 香港專業人士的備案業務范圍依據《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印發香港工程建設咨詢企業和專業人士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城市開業執業試點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粵建規范〔2021〕1號)確定)。 3.6信譽要求:投標人(若為聯合體投標的,指聯合體各成員)未被納入失信聯合懲戒名單且被限制參加建設工程投標的(具體名單以遞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截止時間“信用廣州” /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單——國家下發”為準。不包含限制參加財政投資工程或政府投資工程的投標)。 注:因聯合懲戒措施表述存在細微差別,懲戒措施與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內容相同的,也應屬于被限制參與相關項目的投標。 3.7投標人已按照規定格式和內容簽署蓋章《投標人聲明》(詳見招標文件格式四)。 3.8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如投標人組成聯合體,聯合體單位不超過4家(即2家勘察單位、1家建筑設計單位、1家民航設計單位),應以承擔建筑設計任務的單位為聯合體牽頭人,并簽定聯合體共同投標協議。聯合體投標的須按照一家單位進行全部民航工程設計工作,一家單位進行全部建筑工程設計工作的形式進行分工。投標人擬任本工程 注:(1)聯合體應簽訂一份聯合體共同投標協議(本公告附件一),明確約定聯合體各方擬承擔的工作和責任,且有執行本項目所承擔工程的充足經驗和能力,并將該聯合體共同投標協議(原件掃描件)隨投標文件一并提交; (2)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義單獨投標,也不得同時參加兩個或兩個以上的聯合體投標,出現上述情況者,其投標申請和與此有關的聯合體的投標將被拒絕; (3)聯合體雙方具備規定的相應資格條件。由同一專業的單位組成的聯合體,按照資質等級較低的單位確定資質等級; (4)聯合體投標時,除《聯合體共同投標協議》(如有)、《合作設計協議》(如有)需由聯合體各方分別按要求進行簽字或蓋章外,其他資料若需要簽字或蓋章的均可由聯合體牽頭人簽字或蓋章即可;投標文件封面及其他內容及落款中的“投標人”應填寫聯合體各方的單位全稱【格式示例為:(主)單位全稱(成)單位全稱(成)單位全稱(成)單位全稱】,由聯合體牽頭人按要求簽字或蓋章即可。電子簽章由牽頭人進行簽章即可。 4.技術成果經濟補償 本次招標對未中標人投標文件中的技術成果給予經濟補償。方案設計經濟補償費由中標人支付給第二名、第三名未中標人,其中第二名人民幣(大寫)叁萬元(?30000.00元),第三名人民幣(大寫)貳萬元(?20000.00元) 5.